警上海街單位搗淫窟拘69歲男主持 檢帳簿、避孕套及毛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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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3日)下午在上海街一單位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姓陳(69歲)男子,他已被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將於5月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各項非法活動,並呼籲市民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