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非法電動單拘81人 包括載童家長及外賣員 長者代步惹官非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一連4日(7至10日)在新界各區,嚴打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81名市民,扣查81輛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部分單車後座設有小童座椅。其中有數名被捕人為超過70歲的長者,聲稱因天氣炎熱,以電動單車代步;亦有家長用以接載小童,亦有人報稱任職外賣員。

警方一連4日(7至10日)在新界各區,嚴打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81人。(陳浩然攝)
+2

警方一連4日(7至10日 )展開「朝陽」行動,在新界北各區包括大埔、粉嶺、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天水圍及落馬洲,一共拘捕61男19女及一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0至79歲。當中數名被捕人為年逾70歲的長者,在屋苑範圍被拘捕,他們大多均聲稱因天氣炎熱,以電動單車作代步工具。消息指,被捕人士當中亦包括接載小童的家長,其中一名小童乘客亦少於8歲;另外有14名外賣員。

被捕人涉及 「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罪。所有人已獲准保釋,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交代行動細節。(陳浩然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張展鴻指,行動中,警方扣留8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73部電動單車及8部電動滑板車。

現場所見,部分單車後座更設置小童座椅。警方亦向市民派發宣傳教育單張。警方提醒,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或未領有牌照電動可移動工具,可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