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放蛇捉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比亞迪 一車另檢尼古丁煙彈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今日(14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喬裝乘客於觀塘租用兩輛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57歲及30歲男司機。據了解,人員分別租車由巧明街前往牛頭角彩福邨彩歡樓;成業街前往啟德維港壹號,兩車資在使用優惠後均約100元;其中一車為比亞迪(BYD)。

被捕兩名男子分別報稱為退休及無業,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此外,警方於該名30歲司機的座駕車頭位置,檢獲17盒含尼古丁成份的煙彈,遂另以涉嫌「管有第一類毒品」罪及「管有未完稅香煙」將其拘捕。兩輛涉案車輛均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觀塘區打擊「白牌車」拘兩司機,其中一車為比亞迪(BYD)。(羅日昇攝)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潘俊豪表示,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而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在該名30歲被捕男司機的私家車內檢獲17盒懷疑含有尼古丁的煙彈。(警方提供)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潘俊豪交代案件。(羅日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