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過勞死|酷熱下趕救困𨋢客猝死 公司拒認工傷 妻泣訴無良

撰文:林澤鋒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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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電梯維修技工陳家兒,去年7月6日起連續工作59小時後,休息一晚,翌日(9日)再開工,豈料當日下午在解救困𨋢乘客後猝然倒地,死因是缺血性心臟病。陳家兒撒手人寰,遺孀陳太悲痛欲絕,她指丈夫投身電梯維修業已40年,在星瑪電梯工作25年半,長期工時過長,去世前半年平均每月工時約352小時,懷疑是「過勞死」。陳太控訴僱主拒絕承認工傷,甚至不願支付10萬元殮葬費,高層對家屬更不聞不問,她直言心寒:「無功勞都苦勞……即係10萬元都不值嘅?」由於本港法律未將「過勞死」納入規範,家屬難以獲得賠償,「我一個平民,沒錢嘅人,點同呢啲大公司打官司啊,大佬?」但為了討回公道,陳太現正申請法援,打算在法庭釐清爭議。

星瑪電梯回覆指,對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指一直與其家屬保持溝通。事件後,已立即向家屬發放恩恤金,亦已把額外為同事購買的人壽保險的賠償交予其家屬。勞工處則指,如僱主及家屬就個案存在爭議未能解決,會將有關個案交由法院裁決。勞工處已安排家屬經法律援助署協助, 由法院釐清個案涉及的爭議。

事發當日,陳家兒獨自一人去深井豪景花園21座處理困𨋢求助(林澤鋒攝)

為救困𨋢客獨自趕赴現場 交還鎖匙時猝然倒地

陳太憶述,去年7月9日下午近5時,丈夫剛好完成一單維修,就收到公司通知,以人手不足為由,派他獨自一人去深井豪景花園21座處理困𨋢求助。陳太指,機電工程署明文規定電梯維修需兩人工作,但當日丈夫為了救人,在已發出黃色暑熱警告的酷熱天氣下,背著沉重工具,走過一條長長的斜坡趕赴現場,結果在救人後猝死。

陳太後來從閉路電視錄影中看到,丈夫救出被困人士後,於下午5時22分下樓到大堂交還鎖匙,突然心臟病發暈倒,被送往仁濟醫院搶救,惜於當晚7時不治,解剖報告顯示死因為缺血性心臟病。陳太悲痛地說:「如果係兩個人做嘢,你喺佢(丈夫)跌落去嗰吓,即刻扶住他,係咪唔會發生咁嘅嘢?機電署寫明係有兩個人一齊返工,但係老公都係為咗救人,就冇咗自己條命。」

陳太事後看閉路電視錄影,見到丈夫(黑衫)在大堂突然暈倒。(林澤鋒攝)

月工時逾300小時 病發前曾連續工作59小時 翌日開工時猝死

丈夫突然撒手人寰,陳太認為與長期工時太長有關,懷疑丈夫是「過勞死」。她整理丈夫去世前半年的更表,發現每月平均工時352個小時,最高達390小時,比香港人平均每月工時176小時足足多一倍。

她指,電梯技工兩更制,日更由早上8時半工作至下午5時半,慣常加班兩小時至7時半,工時達11小時。夜更則是晚上7時半至翌日早上8時半,工時達13小時。她續指,丈夫主要返日更,但有時需輪夜更,所以有時做完日更,要緊接夜更,即24小時工作,有時甚至追多一個日更至翌日晚上7時半,即連續工作35小時。(見另稿

陳太指,丈夫猝逝前工時更誇張,從7月6日早上8時半開始工作,至7月8日晚上7時半收工才回家,連續工作了59小時,休息一晚,翌日(9日)早上8時半又再繼續開工,直到下午5時許出事。

陳太整理了丈夫生前半年的上班日子及工作時數。(林澤鋒攝)

長期靠加班維持家庭開支 因兩子女正讀大學開支大

陳太與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兩名子女正在內地讀大學,每月學費及生活費約需人民幣3萬元,加上夫婦的生活費及差餉雜費,每月家庭總支出約4萬港元。陳太自言任職清潔工,月薪1.5萬元,而丈夫日薪673元,一個月約1.7萬元,所以他靠不斷加班,才可賺取3萬至4萬元薪金,維持家庭開銷。陳太透露女兒選擇在內地讀大學,原因是不想父親負擔太大,她引述女兒曾說:「我見到爸爸開工好辛苦,長期都唔喺屋企,一個禮拜都有兩晚至三晚唔喺屋企,我唔想見到佢咁辛苦。」

陳太指,丈夫日薪673元,一個月約1.7萬元,所以不斷加班賺取更高人工。(林澤鋒攝)

公司拒認工傷及支付10萬元殮葬費 高層不聞不問

意外發生後,最令陳太心寒的是,星瑪電梯竟不承認這是工傷,並在呈報勞工處的表格上寫明「非工作意外」,她指勞工處亦只能建議她循法律途徑追討賠償。陳太哭訴:「我一個平民,即是說沒錢的人,怎跟這些大公司打官司啊?大佬。」

她指丈夫中學畢業後就做學師,投身電梯維修業近40年,在星瑪電梯工作了25年半,曾經獲得員工獎,「無功勞都有苦勞」,結果公司拒認工傷,甚至連10萬元殮葬費亦不願支付,陳太慨嘆:「佢係人嚟㗎,唔係機器啊,咁都唔算係(工傷)?……即係佢喺到辛苦咗廿幾年,即係10萬元都不值嘅?」

陳太指丈夫在星瑪電梯工作了25年半,曾經獲得員工獎嘉許。(林澤鋒攝)

陳太續指控公司無良,「我老公走咗,公司都無一個高層嚟慰問過我三仔乸」,甚至在靈堂為丈夫守夜當晚,公司都沒有派高層到場慰問。她說:「我老公喺公司都算人緣好㗎啦,真是嚟咗幾十個(工友),嗰到都已經坐唔到,全部喺外面,全部都係佢嘅工友,但係高層無一個人嚟送陳家兒最後一程鞠個躬,係無㗎,做咗廿幾年啦,一個代表都無啊。」

遺孀悲痛為亡夫追討公道

陳太形容丈夫是「好爸爸好老公」,雖曾提過公司人手不足,但甚少向她抱怨工作辛苦,總是報喜不報憂,「幾辛苦佢都不會呻,佢話我話畀你聽,盞你擔心,你又幫唔到我」。她又指,丈夫即使生蛇、患新冠肺炎,醫生開病假他也不會全休,「(生蛇)醫生開咗9日假,他休咗6日就唔休息,銷咗假」。她指丈夫曾想過離職,但為了養家「捱吓捱吓又一年」,陳太無奈道:「點知佢都捱唔到,終於都瞓低咗啦,佢太辛苦,需要休息。」

陳太悲痛說,丈夫離世一年多,她仍然瞞著在內地的八旬母親,不敢告知女婿已離世的消息。她自言今次受訪的目的,是要為丈夫討回公道,也希望社會關注電梯維修員長工時的過勞問題。陳太現時已申請法援,希望在法庭上討回公道。

陳太指丈的任職的公司拒認工傷及支付10萬元殮葬費,悲痛落淚。(林澤鋒攝)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表示,工友在工作時猝死,現時無法歸作工傷事故,家屬難追究。他指電梯公司只會按照勞工保險處理,另現時全部公司均有為僱員購買一份在職人壽保險,賠償額最高為僱員月薪的36個月,即3年。

星瑪對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已發放恩恤金及將人壽賠償交予家屬

星瑪電梯回覆指,對陳家兒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指公司一直派員與其家屬保持溝通,提供適切的協助。去年事件後,亦已立即向家屬發放恩恤金。在家屬完成法律所需的承繼手續後,公司亦已經把額外為同事購買的人壽保險的賠償交予其家屬。公司希望此等安排能夠幫助家兒的家屬渡過難關。

陳太指丈夫長期工時長,懷疑是「過勞死」。(林澤鋒攝)

勞工處:已安排家屬經法援署協助, 由法院釐清個案的爭議

勞工處回覆《香港01》指,處方就陳家兒的事故已完成調查,並歸類為工作間非因意外或職業病死亡的個案,調查期間沒有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況。勞工處表示,僱員在工作期間突然死亡是否因工遭遇意外所引致,須視乎有關個案的事實及情況而定。勞工處處理個案時,會向僱主及死亡僱員的家屬了解個案詳情,根據所得資料向相關部門索取調查報告及醫事報告等,並在有需要時徵詢職業健康醫生的專業意見。

如僱主及家屬就個案存在爭議而未能解決,例如僱主不同意有關的意外是在工作時間及因工作引起等,有關個案須交由法院裁決。

就陳家兒的個案,勞工處收到僱主呈報有關個案後,已立即跟進,包括與家屬會面及要求僱主提供個案資料並向相關部門索取報告。勞工處按《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已安排家屬經法律援助署協助, 由法院釐清個案涉及的爭議。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表示,若機廂平台與樓層在350毫米垂直距離的範圍之內,技工只要在外開鎖打開𨋢門,便可讓被困人士離開。(王海圖攝)

工會稱困𨋢在開鎖區可1人工作 但建議派遣2人處理

陳太提到公司只安排丈夫獨自前往處理困𨋢事故,質疑是否有違機電署指引。黃國基表示,根據《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列明需要兩名或以上技工處理的工作,包括將被困停於開鎖區外的機廂乘客救出。他解釋,視乎故障的機廂是否在開鎖平層區,技工到場後會到故障樓層檢查機廂停留位置,若機廂平台與樓層在350毫米垂直距離的範圍之內,技工只要在外開鎖打開𨋢門,便可讓被困人士離開。由於毋須進入𨋢槽或機房,只需要一名技工便能處理;若機廂停於開鎖區外,便需要一名技工到機房「盤𨋢」,將機廂調較至開鎖區,另一名工人則待在故障樓層確認機廂位置。

他表示,目前電梯公司在處理困𨋢事故時,大多數只會安排一名技工前往視察情況,當發現需要多一人支援後,可通報公司再增調人手,但相當耗時,因此被困者或升降機負責人會等不及,選擇報消防求助,消防到場後會支援該名技工移動機廂。他認為處理困𨋢應盡量派遣兩人前往處理,「有人話壞咗唔郁,我哋就會收到電話,就會去,但其實每一次你都唔清楚係壞咩,所以就經常想建議走Call就兩個人」。

機電署:須移動機廂時必須兩工人進行

機電工程署回覆查詢時指出,升降機出現故障時,系統會停止運作,以確保安全。承辦商工程人員到場後,會先檢查升降機的故障情況和機廂位置,並以最恰當和安全的方法釋放或拯救被困乘客。

若升降機機廂處於停樓層的開鎖區域範圍時(即機廂門及層站門可同步開啟),工程人員可於該樓層打開層站門,升降機的機廂門便同時被開啟,釋放被困乘客。

若升降機機廂停於開鎖區域以外時,工程人員須安排移動升降機機廂至附近的停樓層,才能釋放被困乘客。基於安全原因,這個移動升降機機廂及釋放被困人士的操作必須由兩名或以上的工程人員進行,以符合《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安全要求。

機電署:正調查當日操作是否合規 若違規會嚴肅跟進

在接獲今次個案的查詢後,機電署隨即向相關物業管理公司及承辦商了解事件,包括升降機機廂困人時的位置及處理該困人事故的工作程序等,以釐清當日的操作是否合乎《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或《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要求。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包括向涉事人士全面了解事件經過,以及從相關機構索取與事件有關的記錄等。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機電署會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