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油尖區打擊無牌賣酒拘4人 檢近$1.2萬啤酒、紅白酒及烈酒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尖沙咀及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隊,今日(22日)在油尖區內進行代號「戰馬」行動,打擊無牌賣酒等非法活動,合共拘捕4人,檢獲總值近1.2萬元的啤酒、紅白酒和烈酒。

警方在油尖區內進行代號「戰馬」行動,打擊無牌賣酒等非法活動,拘捕4人,圖為部分被捕人。(警方提供)

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在上海街一餐廳內,拘捕一名47歲尼泊爾籍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並在餐廳檢獲34支啤酒、18支紅白酒及35支烈酒,約值1.1萬元。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小隊在尖沙咀柯士甸路一餐廳,拘捕一名50歲姓郭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人員在上址檢獲36支啤酒,約值622元。

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小隊人員則在油麻地砵蘭街一餐廳內,拘捕一名59歲姓鍾本地男負責人,及一名57歲姓何本地女職員,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人員在餐廳內亦檢獲3支啤酒,約值105元。

警方強調,根據本港法例,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市民於沒有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警方呼籲市民,外出消遣及用膳時應多留意光顧的食肆及酒吧是否持有及展示有效酒牌。如有懷疑,可於網上搜尋領有酒牌的處所名單,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