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入境處反黑工兩日拘37人 魚類批發市場9內地非法勞工落網
深水埗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進行為期兩日(9至10日)代號「冠軍」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共92個地點,包括裝修中的單位、餐廳、商店和回收店。行動中共拘捕37人,包括非法勞工及僱主。所有被捕人士目前暫被警方扣留調查,稍後將移交給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跟進。
人員在目標地點合共拘捕10男18女(21歲至60歲),當中6男14女為持雙程證的內地人;2非華裔男及4外籍女,包括1名持行街紙印度男子、1名非法入境孟加拉男子,3名持護照及1名持行街紙的印尼籍女子;餘下2名男子為本地人。
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行使偽造文書」、「管有偽造身份證」、「通緝人士」、「非法入境」及「盜竊」。
此外,深水埗警區亦聯同西九龍機動部隊在今日(10日)凌晨時分,突擊搜查長沙灣魚類批發市場,共拘捕9名懷疑非法勞工。他們均為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1歲至53歲。
根據《入境條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得入境處處長批准前,均不得從事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亦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參與任何業務,違例受禁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涉案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案件仍在調查當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事務處特遣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調查)梁梓聰強調,非法勞工固然要面臨刑責,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也屬嚴重罪行。經修例後,相關刑罰已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他指出,有關公司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也可能要負上刑責。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會即時被判入獄。入境處將繼續密切留意相關情況,積極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警方進行聯合行動,以保障本地居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