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搗東涌道非法加油站及「武器庫」 拘4男涉為走私快艇供燃料
撰文:陳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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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昨日(17日)於大嶼山北東涌道,搗破一個非法加油站及一個武器庫,拘捕4名男子,當中部分有三合會背景,其中一人為內地人。
調查顯示,不法份子走私汽油,以低於市價出售出,或為非法走私快艇提供燃料。另外,警方檢獲市價約值10萬元的汽油及開山刀、金屬重力棍、彈簧棍等武器,亦檢獲少量毒品。
水警總區刑事部根據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昨午(17日)聯同水警西分區特遣隊人員,在大嶼山北東涌道一帶展開反三合會行動,搗破一個非法加油站及一個懷疑武器倉庫,檢獲3,800公升未完稅的汽油,市價約10萬元,應課稅值約2.3萬港元。另外,警方亦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包括7把開山刀,4支金屬重力棍,60支金屬彈簧棍,和起獲少量毒品。
行動中,警方拘捕3名本地男子和一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8至39歲,分別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違禁武器」、「管有危險藥物」及「違反逗留條件」被捕。部分被捕人士有三合會背景,被捕人士被警方扣留和調查,案件已交由水警重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
水警總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林凱婷指,調查顯示,不法份子透過不同途徑,走私未完稅汽油,以低於市價售出,從中獲取利潤。 同一時間,有關非法汽油亦會被用作非法走私快艇的燃料。
警方重申,管有攻擊性武器和違禁武器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兩年至三年;而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7年和罰款100萬元;而處理或管有違法汽油,一經定罪可被監禁2年和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