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聯議員、控煙酒辦及房署反私煙宣傳 推新罰則及完稅標籤制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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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今日(17日)與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觀塘區區議員、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及房屋署人員,在觀塘安泰邨進行聯合反私煙宣傳活動。關員於活動開始前向議員們進行簡介,包括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的最高罰則,已由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香港將施行完稅標籤制度,以幫助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香煙,該制度的首階段計劃將於2026年第四季實施,並於2027年第二季全面推行。而海關已於10月6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旨在評估其效能及可行性,並讓業界及市民認識制度的重點內容,為配合該制度早作合規準備。

海關人員亦於屋邨範圍巡查及擺設攤位,向居民派發宣傳品,推廣反私煙信息並鼓勵他們向海關舉報懷疑買賣私煙活動。

海關今日(17日)與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觀塘區區議員、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及房屋署人員,在觀塘安泰邨進行聯合反私煙宣傳活動。(海關提供)

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致力打擊私煙活動。海關亦會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有關私煙的違法行為。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分發任何形式的吸煙產品廣告(包括任何傳單),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市民可致電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熱線2961-8823舉報懷疑派發私煙傳單活動。

資料顯示,海關已於10月6日起,實施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為期3個月。根據規例,每名成年人士可免稅攜帶最多19支香煙過關,如超出限額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繳稅或接受罰款。由昨日起,市民如經紅色申報通道過關並主動提出,海關便會在每個已完稅的煙包貼上藍色標籤,並在測試系統中以電子方式啟動該標籤,為其賦予效力,從而分辨該包香煙的完稅狀況。

海關亦會在指定管制站、貨運站及指定香煙零售點設置專用儀器,供市民掃描標簽,確認有效性。

海關關長陳子達早前在電視節目《大鳴大放》表示,這些標籤具有數碼及物理防偽特徵,不易偽造。他又指本地煙草商有能力配合計劃,預料兩、三個月後能完成第一期試驗計劃,在煙包上加上標籤。

海關10月6日起實施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為期3個月。(海關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