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雲漢街冚毒窟拘16人 檢多款毒品包括液態依托咪酯煙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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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在區內展開掃毒行動,突擊搜查雲漢街一單位,檢獲約168克懷疑海洛英、約23克懷疑「冰」毒、約11克懷疑可卡因、25粒懷疑含有液態依托咪酯(前稱太空油)的煙彈、68粒懷疑咪達唑侖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工具,毒品總市值約12.9萬元。
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姓余(63歲)本地男子,他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14男1女(41至72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人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士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貪圖一時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