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證監會2023年點名警告列6可疑點 林作曾報稱合夥人力推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案有新進展,警方將落案起訴16人,消息指當中包括林作和陳怡。JEPX詐騙案2023年由證監會名警告而引爆,當中包括六大疑點,包括它聲稱持牌,正在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但事實是從無遞交申請;JPEX部份產品宣稱極高回報,又靠網路紅人KOL,以及場外找換店(OTC)宣傳。
證監會當年闡明,JPEX集團旗下的實體一概沒有獲證監會發牌,且並無向證監會申領在香港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
證監會當年列舉「JPEX」6大可疑之處
一:JPEX網站聲稱是「一間持牌,並受認可的數字資產、虛擬貨幣平台」。在其網站及本地社論式廣告中聲稱已向若干海外監管機構取得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而這實際上與事實不符。
JPEX從2021年開始,在香港街頭大賣廣告,但其實負面新聞不斷。從一開始宣傳是「來自日本」,但在日本從來無這間公司註冊。名字與日本交易所集團簡寫「JPX」相似,JPX要澄清,叫大家小心JPEX冒認。JPEX又聲稱與VISA合作出扣賬卡,VISA要發聲明否認。
二:JPEX為其部分產品提供極高回報。
三:證監會接獲散戶投資者的投訴,並注意到媒體報道,指有散戶投資者未能從在JPEX開設的帳戶中提取虛擬資產,或發現他們的帳戶結餘被減少及更改。
四:JPEX提供的部分產品似乎是涉及虛擬資產的安排,例如在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下不被允許的虛擬資產「存款」、「儲蓄」或「收益」。
五:JPEX在其網站及本地社論式廣告中宣揚它已與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訂立業務合作,並獲該上市公司投資,而事實上該項合作已經終止,且該上市公司實際上並無作出任何投資
六:網紅及場外找換店在社交媒體上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指JPEX已獨立地或聯同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在香港申領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而事實上JPEX集團旗下實體一概未曾向證監會提交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請。
幫手宣傳的所謂網紅KOL,包括林作,曾經在深水埗撒錢、涉嫌售賣加密貨幣挖礦機詐騙案被捕的「幣少爺」黃鉦傑。而幫JPEX宣傳過的場外找換店,還有在第一城被鎖車、以負面新聞宣傳的「加密豹」等等。
林作曾力推JPEX
被證監點名警告的JPEX不時在港進行宣傳,前大律師林作曾聲稱自己已經申請成為「JPEX合伙人」(合夥人),並數次在社交平台教導網民如何使用JPEX,又指自己投資加密貨幣獲得豐厚的回報。
其後林作於社交平台就證監會的聲明發表其看法,指出有關聲明早已出現過,並無新資訊;又指出「你可以不喜歡任何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但不能否認此事實」。
JPEX在被證監會警告之後,將「出金」(轉出資金)的手續費,提高至999USDT(美元等值穩定幣),但「出金」上限是1000USDT,變相限制「出金」。其時JPEX聲稱被證監會打壓,又下架所有理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