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公屋變毒品武器倉藏海洛英匕首武士刀等 51歲男收$5萬散貨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前日(4日)在觀塘翠屏北邨展開反毒品行動,並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拘捕一名51歲外籍男子,檢獲約7.9公斤懷疑海洛英、毒品包裝工具及大批武士刀及匕首等刀具,市值超過470萬元。
據了解,被捕男子為越南籍,持香港身份證,沒有黑社會背景;他是透過朋友介紹,收取約4至5萬元報酬,主要將毒品儲存在公屋單位,再將毒品分銷。據悉,該毒品倉運作約兩星期。
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梁普恩表示,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發現有販毒集團將毒品暫存於觀塘區住宅單位內,然後再分銷至觀塘區毒品市場。
人員前日晚上,在翠屏北邨展開反毒品行動,拘捕一名外籍男子,於單位內除發現7.9公斤懷疑海洛英及毒品包裝工具外,亦檢獲兩把武士刀、一把牛肉刀、一把西瓜刀、一把豬肉刀、兩把刺身刀、兩把匕首,以及一把摺刀。
行動中,被捕51歲男子為越南籍,報稱無業;他稍後將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將於明日(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黃凱瑩稱,是次案件中販毒集團企圖利用民居增加警方調查難度,以為可以逃過法眼。警方強烈譴責毒販將毒品流入社區,更濫用公共資源,利用公屋單位儲存大量毒品及武器,為社區帶來不堪設想之後果。
黃續指,警方近年於全港各地主動安裝數以千計閉路電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不法分子使用何種詭計,均無所遁形,必受法律制裁。警方表示亦希望藉是次行動,警告所有不法之徒,參與毒品販運是需要承受沉重刑責。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