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康邨13歲男學生梯間遇襲送院 警拘3男童介乎13歲至15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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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11月7日上午接獲報案,指有一名13歲學生在11月6日因態度問題在青衣長康邨康貴樓梯間與另一名學生發生爭執,期間事主被人襲擊,施襲者其後逃去,他手部及背部受傷,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葵青警區警民關係組以及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涉案男子,昨日(7日)採取行動,在青衣及觀塘拘捕3名本地男童,年齡介乎13歲至15歲,涉嫌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

消息指,受害人早前在學校因被罰留堂期間,與同在課室內的兩名15歲學生因態度問題發生口角。其後,受害人一名13歲的朋友(同時為該兩名15歲學生的共同朋友)出面,相約受害人到青衣長康邨康貴樓後樓梯,聲稱要為先前的口角事件進行調解。

受害人與該朋友會面後到達現場,豈料卻被該兩名15歲學生徒手襲擊,其中一人更以木棍施擊。而受害人的朋友當時則用手機拍攝了案發過程。事後受害人將情況告知駐校社工,並由社工協助報警處理,而警方將3人拘捕。

青衣長康邨發生襲擊案。(資料圖片)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罪,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判處監禁3年。

警方指,為確保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