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2025|多區宣傳品被蓄意毁壞 警查天眼拘3男最老80歲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惟近日多區有選舉宣傳品遭蓄意毁壞。警方分別於上周末(8日及9日)接報,指柴灣、深水埗及坑口,有立法會選舉宣傳品被破壞,其中柴灣多處行人天橋,共有136張選舉海報遭扯爛。警方經調查後,今日(10日)拘捕3名本地男子(24至80歲),分涉嫌上述三宗「刑事毀壞」案。

立法會選舉前夕,多區有選舉宣傳品被毁壞。(左朗星攝)
+2

柴灣多處行人天橋 共136張選舉海報遭扯爛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謝婉盈督察交代案情指,首宗案件發生於前日(8日)。警方當晚接獲市民報案,指柴灣新翠商場外的行人天橋上,有多張懸掛的立法會選舉宣傳海報遭人為破壞。

警方調查發現,柴灣附近多處行人天橋,一共136張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較早前懸掛的選舉海報遭惡意破壞。案件隨即交由東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

經過翻查大量的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人員鎖定一名24歲的本地男子。該男子前日凌晨,扯爛多張選舉海報。警方今早在其柴灣住所,以涉嫌「刑事毀壞」將其拘捕,他正被扣留調查。

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謝婉盈交代首宗案件,一名24歲男子涉扯爛柴灣多處行人天橋的選舉海報。(左朗星攝)

深水埗行人路圍欄宣傳旗幟 遭扯毀扔落地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馬長俊續指,第二宗案件發生於昨日(9日)。當日傍晚,警方收到一名議員辦事處的義工報案,指一支懸掛在港鐵深水埗站出口行人路圍欄上的選舉宣傳旗幟被人破壞。

案中,一名男子因不滿選舉旗幟擺放的位置,與現場的義工發生爭執。爭執期間,該名男子情緒激動,大吵大鬧,並用手拉扯相關旗幟,扔到地上,其後逃去。案件列作「刑事毀壞」,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調查。

警方同樣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疑犯。在案發後兩小時內,深水埗分區特別職務隊、特遣隊人員成功在北河街,將該名報稱任職廚師的50歲男子拘捕,他被扣留調查。

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馬長俊交代第二宗案件,指一名50歲男子在深水埗撕毁一支圍欄上選舉旗幟。(左朗星攝)

坑口文曲里4幅易拉架 被蓄意撕爛

第三宗案件亦發生在昨日。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督察劉梓俊表示,昨日早上,警方接獲一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助理報案,指4幅擺放在坑口文曲里行人路上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推廣易拉架,被人蓄意撕爛破壞。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將軍澳警區刑事部隨即聯同特遣隊的人員深入調查,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一名80歲姓林本地男子。同日晚上,人員在將軍澳區將其拘捕,林翁報稱為退休人士,現已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據知,有人疑認為該候選人不合適而犯案。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督察劉梓俊交代第三宗案件,指一名80歲老翁蓄意撕爛,4幅擺放在坑口文曲里行人路上易拉架。(左朗星攝)

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關晉廷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沒有合法辯解摧毀或損毀屬於他人的財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

警方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均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並與社區各持份者緊密合作,確保廣大市民可以在12月7日在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讓立法會選舉能夠安然有序地進行。

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 關晉廷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警方均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左朗星攝)
東區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 關晉廷(左二)、重案組第二隊督察謝婉盈(右二)、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馬長俊(左一)及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督察劉梓俊(右一)一同交代案情。(左朗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