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門聯手全港反黑工 5日搜逾百地點拘43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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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一連5日(12月14日至18日)展開「銀翼行動」及「曙光行動」,聯同勞工處的「光影行動」及「彩虹行動」、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驚愕行動」,以及警務處的「冠軍行動」,在全港多區反非法勞工。

截至昨日(18日),調查人員一共搜查逾百地點,包括餐廳、洗衣工場、裝修單位及物流倉,共拘捕43人,包括34名懷疑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4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人士中,更包括從事外賣工作的非法勞工。

截至昨日(18日),共拘捕34名懷疑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4名逾期逗留人士。(入境處提供)

於「銀翼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10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及洗衣工場,共拘捕10男7女(21至49歲)懷疑非法勞工,除兩名人士為訪港旅客外,其餘15人均為輸入勞工,涉嫌於非其合約指定的地點工作或擔任非合約指定的職位,從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此外,亦有兩名男僱主(33及50歲)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

至於聯同勞工處執行的「光影行動」中,調查人員共搜查了102個目標地點,共拘捕3名懷疑從事外賣工作的非法勞工,均為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31至42歲,全部皆是免遣返聲請人士,持有「行街紙」。

在其他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調查人員針對不同行業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皮具維修中心、物流貨倉及餐廳食肆等,共拘捕14名懷疑非法勞工、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4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男8女(22至62歲),當中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3名女子(62至88歲)。有關僱主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個案,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另外,輸入勞工獲准以僱傭身分來港後,必須按「標準僱傭合約」所訂明直接受僱於合約中指定的同一僱主,並擔任合約中指定的職位及在指定的地點工作,而且不可受僱於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亦不可轉換僱主、職位或工作地點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