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大學生冒銀行律師樓職員辦低息貸款 呃$49萬保證金被起訴

撰文:羅敏妍 馬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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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歲男大學生受詐騙集團以800元作利誘,假裝為律師樓及銀行職員簽署低息樓宇按揭文件,並騙取受害人轉賬騙款,共涉及2宗案件,騙款共49.5萬元。他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明早(1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馬耀文攝)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高級督察陳敏熹陳述案情,指警方於3月8日接獲一名61歲受害人報案,指於今年1月收到一個自稱是銀行職員的電話,稱能提供低息按揭貸款,要求受害人先支付保證金,受害人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在3月6日在元朗港鐵站與另一名自稱是律師樓的職員,簽署一份偽造的律師樓按揭文件,並過數30.5萬元到騙徒同黨的銀行戶口。其後到3月8日,對方再次致電受害人進一步要求99.8萬元保證金,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於是報警求助。

人員接報後迅速於港鐵站展開埋伏行動,並在騙徒準備再向受害人收取款項時,以涉嫌「串謀詐騙」罪拘捕24歲報稱為本地大學生的中國籍男子。人員經過深入調查,相信被捕人曾經以同樣手法於3月6日在美孚港鐵站收取另一名受害人的19萬元款項,兩宗案件的騙款共為49.5萬元。兩名受害人均欲接受低息樓宇按揭,並借款數百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將繼續積極追尋騙款下落。

人員相信被捕人早前受網上揾快錢的招聘廣告吸引,為賺取每宗騙款的800元酬勞,繼而協助詐騙集團假借律師樓及金融機構職員簽署按揭文件,並騙取受害人轉賬騙款。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跟進,被捕人將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稍後將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陳敏熹提醒,市民如收到自稱銀行或律師樓職員來電,應主動向銀行或相關機構核實,市民亦可瀏覽香港銀行公會或律師公會網頁核實來電真偽。銀行職員不會要求客人到任何公共地方而並非銀行分行地方辦理借貸手續或簽署任何文件,亦不會要求客人過數至個人戶口。市民如有懷疑,可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綫:18222。此外,警方呼籲年輕人包括大學生,切勿因揾快錢心態而被犯罪集團利用。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6條,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