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七旬翁獲性服務作報酬假結婚12年 助內地女與兩子女取居留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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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治安警察局近日揭發一宗長達12年的假結婚案。一名七旬翁以獲得每周一次性服務作為報酬,多年前與一名內地女子結婚,助她及其兩名子女申請到澳門定居,這段虛假婚姻關係最終維持了12年,離婚收場。直至老翁近日再另娶一名內地女子,申請她到澳門定居,治安警翻查其婚姻紀錄,發現他與前妻聚少離多,經查問,老翁承認與前妻實為假結婚,但指與現任妻子不涉假結婚。
根據澳門傳媒報道,涉案的澳門男子姓劉,70多歲,報稱物流工人,其前妻為陳姓女子,60歲,報稱保安員,原為內地居民,現已持有澳門證件。報道指,陳女早前在澳門做外僱,於一家食店工作時認識劉翁,兩人於2007年在內地登記結婚。劉翁其後以夫妻團聚為由,申請陳女及其兩名繼子女到澳門定居,並於2011年獲批,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兩人於2019年離婚。
直至近日,劉翁再次以夫妻團聚為由,申請一名莫姓內地女子到澳門定居,治安警處理申請時調查劉翁的婚姻紀錄,發現其與陳女的婚姻相當可疑,夫婦二人婚後甚少往來,關係疏離,不似正常夫妻,懷疑雙方存在不實婚姻關係。
本周二(4月7日),警員在氹仔某酒店及關閘口岸先後截獲劉翁及陳女,並將兩人帶返警局協助調查。經深入調查後,劉翁承認與陳女假結婚。報道指,劉翁供稱,兩人協議以陳女向其提供約每周一次性服務作為報酬,藉此協助陳女及其子女騙取澳門居留權,但否認與最近為莫姓內地女子的申請屬假結婚。而陳女則否認指控。
澳門治安警表示,綜合調查所得,劉翁及陳女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6條「關於身份的虚假聲明」罪及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