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打擊單車違例 一連兩日共發52張傳票

撰文:林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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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連兩日(17日至18日),於將軍澳進行代號「朝陽」的打擊單車違例行動,並一共發出52張傳票,而違例事項包括無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行人路踏單車、鹵莽或不小心騎單車等。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逆線行駛或於騎單車期間使用手提電話等,否則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及其他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