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晚被逼清場 九肚山海恬護老院50多名長者擔心虎年無處容身

撰文:黎靜珊 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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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晚傳統是與家人團聚的日子,位於沙田九肚山的海恬護老院卻因租約和牌照期滿,50多名長者與廿多名員工,農曆年廿九這天需要遷離。臨別在即,眾人依依不捨。院友大多已屆八、九十歲高齡,原打算在護老院頤養天年,收到搬遷消息無不難過,由於農曆新年前要遷出,好多院友都擔心虎年無處容身。

搬遷碰上世紀疫症,防疫措施收緊。在無法實地視察下,家屬難以為長者尋覓合適院舍,同樣徬徨無助。

2022年伊始,海恬護老院院友、家屬面對雙重打擊。1月5日政府因應新冠肺炎變種病毒Omicron疫情,由1月7日起暫停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探訪兩星期;同日,護老院公布因應業主要求,院友最遲於1月31日即農曆年廿九遷出。院方表示1月7日收到社署「執行規定」通知,指已多次要求院舍與住客及家屬商討搬遷安排,強調不會介入租約糾紛,重申院舍現行牌照限期為1月31日。

海恬護老院經營19年,截至今年2月院齡5年以上的長者有8位,5位住了11年以上,院齡最長的長者達17年。陳瑞心婆婆今年92歲,本來打算在護老院頤養天年,「梗係唔想變啦,啲姑娘個個都好好,老闆個個都好好。」86歲院友羅四妹收到消息後「瞓唔著、瞓唔到。」談到要離開護老院,無不難過。

家屬更是徬徨,在收緊防疫措施情況下,難以為長者尋找合適院舍(詳見另稿)。吳先生年屆100歲的母親,在海恬護老院居住12年多,他對於搬遷毫無頭緒:「依家直頭睇都無得睇㗎啲院舍,你叫我哋點做呢?最想希望業主俾啲同情心,盡啲社會責任。(社會福利署稱)呢啲租務糾紛我哋唔理,作為一個監管(部門),淨係揸住條條例做嘢,佢有冇諗下呢批人,依家影響係一大批人,唔止院友仲有家屬。」

長者聞消息感難過 望在海恬頤養天年

陳瑞心婆婆今年92歲,本來打算在護老院頤養天年,「梗係唔想變啦,啲姑娘個個都好好,老闆個個都好好。」(翁鈺輝攝)

護老院聲稱受業主誤導,導致院友年近歲晚被逼遷。當中牽涉複雜土地用途改劃及租務問題。翻查資料,位於沙田大埔公路(馬料水段)5800號一幅地皮屬於綠化地帶。業主2018年申請將綠化帶改劃成住宅用途,擬興建兩幢11層樓高的住宅,共提供68個單位。此申請令當時在上址經營已經17年的護老院,捲入土地和租務風波。地政總署要求業主修正,結束護老院或向署方申請短期豁免讓安老院繼續營運。

海恬護老院轟業主誤導

業主2021年5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過程中護老院一直提供文件協助業主,並承諾與業主共同承擔短期豁免費用。護老院與業主續約至2022年1月31日;而社會福利署考慮到土地改劃及租務情況,亦只批出半年牌照,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不過在申請短期豁免期間,等待城規會批准在綠化地帶營運護老院之時,「舊年7月29日、11月29日(業主)都出律師信話到期要收樓,口頭(向護老院經營者)講唔使理,做樣俾地政睇佢哋無意違契,申請咗都係俾海恬做。租客(護老院經營者)信以為真,亦無收到社署跟進。」海恬護老院義務顧問梁先生表示,他們一直以為業主在2022年1月31日後,會繼續續租給院舍。直到2021年12月21日才知道業主真正意圖是收樓。因為即使城規會已經批准在綠化地帶營運護老院,業主亦在去年12月20日首次將收樓通知,轉發予社會福利署。

「社署收到信覺得我哋隱瞞佢,走嚟問我哋話上頭好嬲,覺得我哋呃佢。」院長梁太與經營者吳先生都覺得很愕然,因為過去一年一直配合業主申請短期豁免,而在他們理解下海恬是唯一可能租客。他們向業主了解,業主在12月25日堅稱擔心政府收地,堅持護老院一定要在1月31日前搬遷,否則「唔係淨係出律師信咁簡單,可能會通知執達令(吏)。」護老院隨即發信地政總署,獲回覆指處理短期豁免期間不會收地(withhold lease enforcement action (including re-entry action)。

即便如此,業主強調去年7月及11月已發出律師信提醒將於2022年1月31日收樓,已提供3個月書面通知,讓護老院安排長者遷出。護老院認為過程中被業主誤導,或循法律途徑訴訟,但需先解燃眉之急:「我哋梗係最希望(業主)繼續續租俾我哋,但機會好微。會唔會俾短租約我哋搵地方原批安置,令我哋可以建立一間新院舍全部過渡呢?或者俾多少少時間我哋撤退,無理由1月31號趕人出街㗎?」經營者吳先生說。

地政總署回覆指,海恬護老院位於丈量約份第175約地段第59號餘段,地契只准許作私人住宅用途。沙田地政處於2018年12月發現業權人未經批准將該地段作安老院用途,違反地契條款,於2019至2021年間多次發信要求糾正。由於業權人沒有在限期前糾正,處方已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

一般而言,土地業權人如欲使用其土地作地契准許以外的用途或更改土地用途,而擬議的用途符合規劃圖則的規定及/或取得所需的規劃許可,可向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或修改地契條款。就今次個案而言,由於業權人於2021年12月獲取規劃許可,處方已通知業權人正處理其短期豁免書申請,期間會暫緩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社署發言人則表示,海恬護老院經營者在2021年中提交安老院牌照續期申請時,表示由於業主需就院舍處所違契向相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故要求社署牌照處給予時間處理。牌照處經考慮有關情況,將院舍的牌照續期6個月至2022年1月31日。

牌照處於2021年11月收到院舍經營者2022年1月31日以後的牌照續期申請,然而卻未有提交有效租約。牌照處一直催促經營者提交有關文件,其後收到由業主委託律師發給經營者的信件副本,要求經營者在租約屆滿時交回處所。牌照處督察即時跟進,院舍經營者表示已收到律師信件,並正與業主商討租約事宜。

牌照處一直敦促經營者確認是否結業,及須盡早通知住客及家屬結業的決定。牌照處亦曾四度要求經營者就可能結業的事宜提交應變計劃、及交代其為住客搬遷的安排等。經營者於2022年1月9日向牌照處確認將於2022年1月31日結業。

規劃署回覆指,城規會於2018年10月23日收到一宗規劃申請,擬議把新界沙田丈量約份第175約第59號A分段及第59號餘段,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 (乙類)2」地帶,以地積比率3.6倍重建該地點作兩幢樓高11層(包括地庫)的純住宅發展。城規會轄下的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 (下稱「小組委員會」)已於2020年7月10日否決該宗申請。

至於另一規劃申請把位於新界沙田大埔公路5800號海恬閣第二座地下至二樓用作「社會福利設施 (安老院舍)」用途。小組委員會已於2021年12月10日批准該宗申請,即有關申請地點在城市規劃條例之下可作安老院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