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醫藥稱已繳清工程費反告遲交貨 二判撐大判斥幸福玩法律手段
幸福醫藥被指拖欠總承建商「昇柏」新廠房建造費逾2000萬元,導致「昇柏」無法支款予多間二判商。二判商日前到幸福醫藥位於元朗工業邨的廠房示威,要求繳付工程尾數。
幸福醫藥回覆《香港01》查詢指,在建造元朗廠房的工程期間已按合約,適時支付應付的工程費用予建造元朗廠房的總承建商「昇柏」,現已沒有拖欠「昇柏」任何款項。另外,因工程嚴重延誤,幸福醫藥已交由律師處理追討「昇柏」因工程延誤的損失。但前往示威的二判商代表鄧先生表示,他與「昇柏」合作多年,從未試過被「昇柏」拖糧,相信是幸福醫藥仍未付清尾數,反斥幸福醫藥「玩法律手段」。至於「昇柏」亦向本網強調,至今仍被幸福醫藥拖欠工程費用,認為工程延誤有很多因素,不能將責任推向其中一方,或要其中一方單獨承擔後果。
幸福醫藥聲明指,公司在建造元朗廠房的工程期間已按合約,適時支付應付的工程費用予建造元朗廠房的總承建商「昇柏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前身為新昌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幸福醫藥已沒有拖欠「昇柏」任何款項。
幸福醫藥另指,因工程嚴重延誤,本已交由律師處理追討「昇柏」因工程延誤的損失,並已進入法律程序,不方便進一步評論。
幸福醫藥提到,一直有就爭拗事項與「昇柏」進行磋商,然而至今未有結果,但任何與「昇柏」的爭拗均與「昇柏」與其分判商之間的合約關係或付款問題無關。此外,幸福醫藥指,公司與總承建商「昇柏」的自聘分判商並沒有任何合約或法律關係,對「昇柏」與其分判商之間的付款問題或爭拗,故無法評論。對於一切不符事實及單方面的言論,或者違法的行動,幸福醫藥會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判商日前到幸福醫藥位於元朗工業邨的廠房示威↓↓
大判堅稱未收尾數 二判斥幸福醫藥玩法律手段
幸福醫藥於2014年以2.3億元購入元朗工業邨中國染廠工廈前廠址,改建為藥廠,並聘請「昇柏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興建。前日(20日),有數十名二判判頭工人到幸福元朗藥廠門前示威,指自2019年完工後,幸福醫藥至今拖欠大判「昇柏」工程費用,導致「昇柏」仍未有付清十多間判頭公司逾2000萬元工程尾數。
對於幸福醫藥回應指已經繳清工程費用,「昇柏」代表向《香港01》直言「好失望」,強調「昇柏」至今仍未收到幸福醫藥過千萬尾數,指斥對方「講大話」。他認為,工程延誤有很多因素,不能將責任推向其中一方,或要其中一方單獨承擔後果。他指,即使工程延誤需要繳交罰款,對方都應該付清尾數。有判頭曾經到「昇柏」追討,但他都已向判頭解釋情況。他說,判頭工人到幸福藥廠門前示威追討,正正是因為沒有收到錢:「唔通班工人係『臨記』咩?」
至於當日到元朗示威的二判判頭公司代表鄧先生表示,他與「昇柏」及其前身「新昌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合作10多年,從未試過被「昇柏」拖糧,相信是幸福醫藥仍未找尾數。
鄧先生不清楚工程原定完工日期,但據他了解,工程期間有建築師曾幾次修改設計圖,指因為修改設計圖會牽涉多個部門,加上要等候屋宇署審批,過程需時,相信工程可能因而導致延誤。鄧先生又提到,他曾跟幸福醫藥管理層進行談判,希望他們盡快付清尾數,然而當時管理層說要控告「昇柏」工程延誤,他認為此舉並不合理,斥幸福醫藥「玩法律手段」。
翻查資料,去年1月幸福醫藥發出傳訊令狀,指控「富勤保險(香港)」及「昇柏營造廠(工程)有限公司」違反簽署的保證金,內容保證需妥善履行及遵守有關項目工程之合約,索償合共約5,400萬港元。及後「昇柏」向高院遞交傳票以擱置法律程序以作仲裁。
但2022年2月5日,之前同為被告的「富勤保險(香港)」,反向昇柏控股有限公司及昇柏營造廠發傳訊令狀,要求「昇柏」就「富勤」及「昇柏」營造廠為擔保「昇柏」營造廠妥善履行及遵守元朗廠房發展項目之主要建築工程合約而簽立之保證金,向「富勤」存入港幣5,890萬元。「昇柏」正向高院申請反對「富勤」的簡易判決申請,該申請將於2022年12月審理。第二次傳訊令狀屬於高院訴訟編號高院建築及仲裁訴訟2021年第6號,並與第一次傳訊令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