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奪命車禍|保單或未能生效 保險業籲有需要可申請社署基金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干諾道西天橋今早發生奪命車禍,持有「學牌」的29歲姓何鐵騎士慘被旅遊巴輾斃,根據運輸署規定,持有「學牌」的司機不得駛上高速公路,而且不能在上下班繁忙時間行駛,有保險業界人士對事件感到惋惜,估計保單未必生效,保險公司可能不會作出賠償,同時指出一般而言,傷者和死者家屬如有需要,可以申請社署旗下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計劃不會考慮交通意外的過失,旨在提供經濟援助。

+5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了解事件後表示,一般而言,保單列明司機一旦違規違法,最終釀成傷亡,保險公司不會作出賠償,例如醉駕和毒駕,司機需要自行承擔責任,如果司機或其家屬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社署旗下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宗旨是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養人迅速提供經濟援助,計劃特色是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將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援助金。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傷者和死者家屬可以申請社署旗下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計劃不會考慮交通意外的過失,旨在提供經濟援助。(網上圖片)

事發今日(25日)上午8時44分,29歲姓何電單車司機沿西區海底隧道往中環方向行駛,當駛至近中山紀念公園對開時,懷疑失控撞向由一名31歲姓關男子駕駛的旅遊巴,據報旅遊巴其後輾過何男,他頭部嚴重受傷,現場被證實死亡。

旅遊巴司機涉嫌意外後沒有停車及意外後沒有報案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港島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正調查案件,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06849與調查人員聯絡。

根據運輸署規定,持有「學牌」的司機在道路駕駛時有多項限制,包括不可駛入學禁路段,包括所有快速公路、大部分行車天橋及隧道;後座不能載人;電單車車頭和車尾掛上「學」字牌;只准在指定時間駕駛,而平日上下班繁忙時間亦不能駕駛,即平日上午7時30分至9時30分、下午4時30分至7時30分亦不准學牌在路上駕駛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