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塌牆壓斃男工|屋宇署:1982前年寮屋不受規管 毋需批准拆卸

撰文:陳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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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田寮村上月(19日)一間清拆中的寮屋,發生牆壁倒塌奪命工業意外,一名男工人走避不及被瓦礫壓着,頭部嚴重受傷,送院搶救不治。屋宇署今日(7日)回覆指,涉事寮屋早於1982年前經已存在,其建築尺寸並無超逾《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明的規定,屬豁免管制屋宇,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因此,在拆卸工程前,業權人不需向署方提交拆卸圖則。屋宇署補充指,在進行清拆工程時,業主有責任確保工程安全,否則須負上相關法律責任。

元朗田寮村一建築物在拆卸期間,牆壁倒塌。(陳浩然攝)

地政總署早前指,涉事地段為一間登記寮屋,2020年因違規擴建被地政處取消相關牌照及寮屋登記紀錄,2021年被「釘契」,業權人於去年10月清拆部份違契構築物,並於8月初通知地政處,將清拆餘下的違契構築物以解除「釘契」。

根據現存屋宇署(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在進行任何建築物拆卸工程之前,必須進行評估工作,包括進行建築及結構測量,以及評核,再制訂拆卸圖則,並將圖則呈交屋宇署審批。呈交後,承建商亦需進行防護措施。惟涉事寮屋屬豁免管制屋宇,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