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10年】2021年前全面禁捕 28萬漁民獲中央補助金轉行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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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過去多年來過度捕撈,令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已經到了最差的「無魚」等級。官方近日推出長江禁漁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332個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此外,最遲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2020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的重點水域將分類分階段實行漁業禁捕。圖為航拍滬通長江大橋。(中新社)

據悉,以上政策出自《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以及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

其中長江幹流是指青海省曲麻萊縣以下至長江河口的長江幹流江段;重要支流是指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漢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肅、陝西、雲南、貴州、四川、重慶、湖北境內的幹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和四川境內的幹流河段,以及各省份確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新政還規定,對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劃定禁捕範圍,也是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浙江杭州市淳安縣千島湖畔的「巨網捕魚」,通過攔網、刺網對魚群的包圍、截攔和驅趕,最後迫使被包圍魚群進入定置張網。(中新社)

長江禁漁迫在眉睫

據悉,長江在過去幾十年過度捕撈下,陷入「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的惡性循環,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甚至已經達到了最差的「無魚」,以往當局都會有3個月的禁漁期,但每年7月解禁後,3個月的禁漁成果幾天內就打撈殆盡。

此外,長期以來受攔河築壩、水域污染、過度捕撈、航道整治、挖砂採石等活動影響,長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珍稀特有物種資源全面衰退,白鱀豚、白鱘、鰣、鯮等物種已多年未見,中華鱘、長江江豚等極度瀕危。

最早提出「10年禁漁」的魚類學家曹文宣表示,長江常年禁漁,魚類資源量將倍增,而且個體增大,一些珍稀魚類將有充足食物,長江生態系統將就會逐漸恢復,至於對漁業的發展影響,他認為長江捕撈量不到水產總量的1%,捕撈漁業退出長江,不至於影響於市場價格。

圖為長江湖北宜都段,長江與清江交匯處形成了清濁分明的界限。(中新社)

保障28萬漁民生計

而根據沿江各地測算,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個省市的合法持證漁船11.3萬多艘、漁民近28萬人。對此,中央財政安排了補助資金對各地的禁捕工作給予適當的支持,引導退捕漁民上岸和轉產轉業。

農業農村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10部門也成立了長江水生生物保護暨長江禁捕工作協調機制,並要求各地統籌協調落實退捕漁民過渡期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

有關部門和地方還將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服務,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創業意願的漁民全部納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鼓勵支持漁民自主就業創業,為大齡、生活困難的漁民提供公益性崗位安置。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