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起須佩戴安全帶 若幼童能獨立坐穩亦需佩戴 違例最高罰$5,000

撰文:林荺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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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由本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如已裝安全帶,乘客均須佩戴,違例最高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

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

無佩戴安全帶乘客 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同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如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運輸署:若幼童能獨立坐穩 則需佩戴安全帶

運輸署與警方昨日(8日)開記者會表示,在新措施下期望乘客可以養成「上車扣安全帶」的習慣。被問及起幼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佩戴安全帶的安排時,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則表示若兒童能夠坐穩在座位上,便需佩戴安全帶以保障安全。

至於未能坐穩的幼兒,成年乘客應先為自己佩戴好安全帶,再緊抱幼兒,減低意外發生的機會。他同時引述研究,指出佩戴安全帶可減低司機和乘客在迎頭相撞內中死亡和重傷的風險分別達4成和7成。

在學童乘坐校巴或商用巴士時,跟車保母應在開車前確保所有學童有配戴好安全帶。若中途有學童安全帶鬆脫,跟車保母應先在自己座位上口頭勸籲,若勸籲不果,可以在安全或停車情況下為學童扣上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