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擬降新股公開發售回撥上限至20% 信誠證券﹕削弱散戶機益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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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於去年12月刊發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諮詢文件,對於港交所定期檢討相關機制,以加強香港上市證券市場的競爭力,信誠證券表示贊同及支持。

不過該公行向客戶進行一項調查,卻發現高達90%的公司客戶對於建議分配機制表達強烈意見,並提供了一些建議,希望港交所可關注不同投資者的聲音,新股市場涉及不同持份者,需取得平衡。

該行指出就公開發售回撥機制上限由50%降至20%的建議,這明顯地削弱了散戶的權益,從而令大型投行及機構投資者更能受惠,將一直行之有效的公平制度改變。現行回撥機制並沒有問題,針對熱門股票,公開發售與國際配售「每邊各半」是盡顯「公平」分配的核心價值。

港交所早前建議調整新股回撥機制至20%。

建議準備上市公司提前發佈準備招股文件

該行亦建議準備上市的公司,提前2至3天向公眾發佈準備招股日期,以讓公眾人士有更多時間準備認購資金,相信此建議能提升認購反應。

根據現行機制,既然申請者於公司上市前2天晚上,已收到獲配股票及申請款項餘額,因此建議可以在上市前1天的早上開市前刊發相關資訊,同時本地暗盤場的交易時間為上市前一天收市後,相信此項建議能有助提升市場透明度。若國際發售分配結果未齊全,亦可只公佈公開發售分配結果。

該行又表示,就建議允許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首次公開招股時間表下,將最終的首次公開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向上修訂不多於10%,而招股價的提升,這無疑對參與IPO的投資者造成不公,引起不必要的市場混亂。

此外該行建議新股招股截止日期不適宜定於星期五或公眾假期前一天,以減輕投資者的資金成本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