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王郁晴就學術資歷作失實陳述 禁重投業界十年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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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禁止王郁晴重投業界,為期十年,由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1年11月30日止。王郁晴是新加坡銀行(Bank of Singapore)前高級客戶關係經理及總監,以及Bank Julius Baer & Co. Ltd(BJB)前客戶關係經理及總監。

證監會經調查後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調查發現,王郁晴為了支持其求職申請,分別在2012年及2018年就其學術資歷向BJB及BOS作出失實陳述。她亦在2019年多次向BOS出示虛假學位證書的副本。

證監會認為王郁晴並非作為受規管人士的適當人選,原因是她的行為顯然不誠實,並令其品格、可靠程度以及其是否有能力稱職地及誠實地進行受規管活動受到質疑。

證監會在決定王郁晴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她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本個案由金管局轉介證監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