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及金融監管總局發通知 現有按揭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利率水平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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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調整住房信貸政策,包括規定首套住房最少付兩成首期,並降低現有按揭貸款利率。

《通知》重點包括統一全國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期比例下限,不再區分實施「限購」城市及不實施「限購」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統一為不低於20%及30%。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則,在不低於上述全國統一住房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及調控需要,自主確定轄區內首套及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限。

其次將二套房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20個基點。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為不低於相應期限LPR減20個基點。

人行及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同時亦下發通「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通知」,指出從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貸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利率水平。變更後的貸款合同利率水平,應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