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22歲原居民廖偉濂反對丁屋政策:我不會用這個丁權

撰文:何潔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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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廖偉濂是新界原居民,也是香港眾志常委。
9月19日,他在立法會公聽會發言時拿出象徵官商鄉黑的黑色陽具出來,反對不公義的丁屋政策,明言自己不會使用這份特權。

有人認為他在立法會上拿出陽具,極不尊重,他這樣說:「立法會由一開始已是不民主的議會。當裡面有功能組別、政府還要在2016年不斷DQ議員,亦嘗試修改議事規則,我看不到議會有什麼值得我去尊重。」

他的矛頭,指向利用丁屋政策謀取暴利的人,「那些把持實權的人、特權階級透過勾結地產商,從中獲取暴利。地產商要在村連結不同的人,很需要一些領袖,這些領袖往往是村代表、村長。」他亦指出丁屋政策帶來分配不公,「政府的閒置土地中有九百多公頃預留作丁屋用途,即『鄉村式發展』用地。香港很多人居住得那麼擠迫,政府卻說一大片土地要預留興建丁屋,簡直匪而所思。」

香港眾志常委廖偉濂在立法會公聽會的發言全文:

各位大家好,我係香港眾志常委廖偉濂,亦係一個擁有「丁權」嘅新界原居民。一直以來,都有唔少朋友同我講,「你真係好好彩」,含著金鎖匙出世。喺呢個物業業權比一切都有價值嘅社會,由出世嗰一刻,我就已經贏咗。只要滿十八歲,我就可以入紙申請,免補地價起「丁屋」。呢項都明顯係屬於原居民嘅一種「特權」。

無一項特權會因為佢歷史源遠流長,而變得合理同公平。尤其當「丁權」只能夠靠氏族同性別嚟獲取,就更顯得佢嘅荒謬同落後。

事實上,「丁權」亦唔係一項「傳統權益」,1972年,即係只係40幾年前,「丁屋政策」先至提出,當時政府都講明呢一項係中短期措施,只係過渡政策。呢班親北京嘅鄉事派,竟然將早就應該失效嘅殖民政策,當成金科玉律,實在諷刺。

今時今日,新界原居民同其他香港人一樣,守同樣嘅法律,接收同樣嘅社福民生政策,但係土地資產上,就做左人生贏家。

我只係一個啱啱大學畢業嘅年青人,當然無可能即時起到一棟丁屋。但係,「丁權」呢樣嘢依然係好值錢。唔少原居民會選擇「套丁」比地產商,地產商繼而利用係新界囤積嘅土地,將「丁地」轉化為一幢幢賣幾千萬嘅豪宅。

單係賣「丁權」比地產商已經可以賺取數以十萬計嘅錢,更加未計同發展商將賣到嘅豪宅分帳。整個運作,就係地產商同一班貪婪違紀嘅新界原居民,係到瓜分香港人嘅土地!

1,300公頃閒置政府土地中,僅有三成左右嘅土地係劃作「住宅」或「商業/住宅」用地,另外個七成居然係劃作丁屋發展。「丁權」問題已經成為土地問題嘅無底深磹,政府唔係唔知道問題所在,只係唔敢向鄉事權貴開刀。

呢班鄉事權貴妄想「傳統權益」可以塞住全港嘴巴,但享受「丁權」好處嘅,只係一班做利益輸送嘅既得利益者。呢碌象徵著分配不公、官商鄉黑嘅丁,我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