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學生被醉漢掐頸反擊 致對方受傷被刑拘 家屬質疑屬正當防衛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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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位於山東的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內有3名醉漢調戲女學生,有男學生發現並上前制止,後來其中一名醉漢闖入校園並掐住男同學小超(化名)頸部,後者揮拳反擊,醉漢倒地。
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但其父親認為是醉漢先動手打人,兒子屬於正當防衛。

《紅星新聞》報道,閉路電視紀錄顯示,3月31日晚,小超與另外兩名男同學在校園內檢查禁止學生訂外賣的情況,當3人行至校園柵欄處時,目擊校外3名醉酒男子,隔着柵欄對一位校內取外賣的女生作出語言尋釁。

小超等3人了解相關情況後,隨即與3名醉漢發生口角,後者往校門口走去,不顧校園保安阻勸強行闖入校園,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頸部。小超感到呼吸窒息並揮拳反擊,對方被打倒在地,但倒地瞬間頭部撞地。該名醉漢目前在醫院救治,診斷為腦疝。

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職教網)

知情人士透露,事發時,醉酒男子假裝外賣員在柵欄邊打招呼,並騙女生說「這是11點的外賣」,女同學得知被戲弄後爆粗,隨後離開。3名醉漢隨即作出言語挑釁謾罵,小超和兩位男同學上前制止,雙方發生口角。

知情人士介紹,3名醉漢想翻過柵欄闖入校園但未成功,隨後又不顧保安勸阻強行從校門闖入學校,與小超等3名男同學發生肢體衝突,「從校門口闖進來就往我們身上撲,我們下意識肯定還手」。另有知情人士稱,小超被醉漢掐住頸部,於是揮拳反擊,該醉漢隨即倒地。

據兩位知情人士回憶,當晚9時許,雙方簽署諒解書。雙方各派一名代表簽署,校內3名同學一方由小超簽署。警察詢問小超能否代表另外兩人,他說可以代表,「當時警方判定為互毆,對方表示不想惹事,學生也表示了同樣的意思,雙方就簽了諒解書」。

4月1日,小超父親收到濟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拘留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知書顯示,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紅星新聞)

小超父親稱,閉路電視紀錄顯示,是校外人員先動手,「3名醉酒男子沖進校園後,其中一名男子掐住我孩子脖子,孩子有窒息的感覺才反擊的,孩子打他兩拳,他就摔倒了」。據悉,受傷醉漢被送往醫院後確診為腦疝,在醫院接受開顱手術,現在已意識清晰,並從ICU轉入普通病房。

小超父親稱,3月31日晚錄口供時被認定是故意傷害,小超在派出所拘留24小時後再錄口供,結果他在4月1日收到故意傷害起訴單,要求他簽署認罪認罰證明書。不過,小超父親拒簽認罪認罰證明書,認為是醉漢先闖入校園並動手打人,兒子不應被認定為故意傷害,「不是咱孩子把他打成這樣,是他喝酒了摔倒磕的,我認為是正當防衛」。

有內地律師指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精神,認定是否構成正當防衛,要充分考慮防衛人面臨不法侵害時的緊迫狀態和緊張心理,防止在事後以正常情況下冷靜理性、客觀精確的標準去評判防衛人。

同時,也要注重查明前因後果,分清是非曲直。在被人毆打、人身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防衛行為雖然造成重大損害的客觀後果,但是防衛措施並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依法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