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1元租朋友車賣選舉廣告 要計市值租金當選舉捐贈?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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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選舉候選人必須在選舉結束後的法定期限屆滿前,提交選舉申報書,當中須列明該候選人及其選舉開支代理人在該項選舉中收取的選舉捐贈。選委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以自己經驗為例子,平日不賣廣告的車身貼上選舉廣告,也需要評估商業價值,計算選舉捐贈金額。他對此表示不理解,官員則表示,指要以市價評估價值並由候選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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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車身平日無賣廣告 收1元租用都要計數

何君堯以自己為例,在朋友車身賣廣告,給予象徵性1元租金,在2011、2016年的選舉中申報1元開支,當時並無問題。不過到了2021年立法會選舉,廉政公署說有商業價值,就算該車平日不會貼廣告,都要計算商業價值,並要申報選舉捐贈4,000多元。何君堯表示不理解,強調「我畀1蚊租車」,希望官員釐清規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戚瑜暉澄清時說,如果在巴士公司上貼廣告,候選人向公司付象徵式1元,原則上要評估巴士公司貼廣告的位置的市價,扣除象徵式1元,就屬於巴士公司的選舉捐贈,需要申報。他又舉例指,候選人友人是業主,一般不出租單位,但因友好關係,收取象徵性收費1元,租出作選舉用途,亦要以市場價值來衡量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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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卓偉基亦補充指,車身即使沒有公開招租,亦要按市值,扣除象徵性1元的收費,餘額屬選舉捐贈。曾國衞說不討論個別個案,情況千變萬化,要講合理性,可事先諮詢廉署。

何君堯又問到,他申報了象徵式1元收費,但沒有申報估值4,500元的廣告費,是否屬於漏報4499元?他又認為不同官員的看法不同,可能有人認為不止4,500元,因此有否估值基準可作參考。

戚瑜暉說,以此例子實際等同收取4,499元的捐贈服務,又表示估值有依據,候選人向選舉事務處申述時,處方會留意估值的合理性,而選舉事務處不是專業估值人員,不會主動挑戰申述的金額。

謝偉俊:1元租用似「對牛舉紅旗」引人調查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勇笑言,何君堯「或者諮詢咗謝偉俊議員律師會穩妥啲」。之後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利用發言時間「討論吓」,認為原本無收費可能無問題,但用1元的象徵式租用,就好似「對牛舉起紅旗揚揚吓」,引起選舉事務處懷疑合不合理。至於估值就會考慮合理性,「太離譜就惹麻煩」,但相差10至20%就能接受。他又以小巴的窗門為例,指本身是沒有價值「唔會租嘅」,這樣就可能避開問題,但如果用1元租用就會引人調查。

有信心立法會選舉可全面電子化表格

就改善安排,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文超簡介時說,在去年的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考慮到候選人競選工作繁重,選舉管理委員會已把提交選舉廣告及相關文件的期限,由候選人發布選舉廣告後的一個工作天內放寬至三個工作天內。而為進一步便利候選人進行各種競選活動,選舉事務處一直研究及推出各種電子化便利措施,會繼續研究把更多選舉相關表格進行電子化,以盡量達致全面透過電子方式處理選舉相關表格的目標。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說,希望未來的選舉包括立法會,可全面使用電子化表格,讓人感覺選舉環保,符合社會發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同意,過去選舉強調公平公正等核心價值,近年選舉引入很多新元素,其中發展方向是善用新科技,強調必然會向前行包括文件電子化等,有信心立法會選舉可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