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事!人妻夜歸獲平治男同事接送 台男索150萬台幣終獲判賠咁多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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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有人夫發現妻子常夜歸,對方又坐男同事的平治房車上下班以及出遊,人夫為挽回婚姻,多次與妻子溝通,可是對方卻要求「讓我們給彼此冷靜的空間思考」。由於人夫認為妻子與男同事的關係不單純,質問之下妻子也承認「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人夫於是怒告2人並要求賠償150萬新台幣(約36萬港元)。最後法院認為兩人關係超越普通朋友,判人夫獲賠償30萬新台幣(約7萬港元)。

謝男發現妻子與劉男關係不妥,想維持這段婚姻,但妻子卻冷漠回應。(《金魚妻》劇照)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法院判決書指謝姓男子與林女於2021年結婚,可是妻子後來在公司認識劉男後常常夜歸,謝男發現兩人關係感到不妥,想維持這段婚姻,多次與女方溝通,林女卻表示「就讓我們給彼此一段冷靜的空間思考」,繼續乘坐劉男的平治房車上下班,兩人甚至出遊及逛超市,林女並曾在深夜跑到劉男經營的餐廳幽會。

謝男曾為此質問妻子,她承認「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對不起!」,謝男氣得將妻子及劉男告上法院。謝男亦透過中間人向劉男查問,對方表示「我知道我有錯啦,我現在講什麼都不對」、「她有婚姻,這我也知道」,足證劉男明知妻子是有夫之婦,仍發展婚外情,謝男遂要求2人賠償150萬新台幣(約36萬港元)。

法院認為兩人行為已非一般普通朋友的社交,最後判處林女及劉男賠償謝男30萬新台幣(約7萬港元),可上訴。(《晝顏》劇照)

劉男辯稱,認識林女之前,林女與謝男的婚姻早已出現問題,他與林女因為是同事,下班後有互動不出為奇,兩人並無逾越普通朋友之親密舉動。劉男又指,因知悉林女為有配偶之人,為避免誤會,加上中間人在場,礙於壓力才道歉。

台中法院查出,林女和劉男曾於工餘時間的夜晚獨處牽手,又在診所靠近嘻笑打鬧,甚至凌晨1時仍一同在外,行為已非一般普通朋友的社交,超越社會認知有配偶之人與異性友人之間的正當往來之程度,最後判處林女及劉男賠償謝男30萬新台幣(約7萬港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