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位|和合石六期 、哥連臣角1.8萬新位5.13起申請 方法一覽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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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30日)宣布,粉嶺和合石及東區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共逾1.8萬個新建的可續期骨灰龕位於5月13日至6月12日接受申請。其中,包括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8,000個標準龕位和40個大型龕位,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000個標準龕位和60個大型龕位。獲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最初的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為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龕位。

今次申請包括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000個標準龕位和60個大型龕位。(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申請日期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

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填寫或下載申請表格,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經熱線28419111以傳真索取申請表格。

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和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資料

.港島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香港跑馬地黃泥涌道一號J

電話:2570 4318

傳真:2591 1879

.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地址:九龍紅磡暢行道六號地下高層

電話:2365 5321

傳真:2176 4963

.骨灰安放期

請人獲編配骨灰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二十年,期滿後可每十年續期一次。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確認會為骨灰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骨灰龕位。

最初安放期為20年 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

今次,食環署將編配新一輪18,100個可續期骨灰龕位,其中包括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8,000個標準龕位和40個大型龕位,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10,000個標準龕位和60個大型龕位。獲編配的公眾骨灰龕位最初的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在安放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為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龕位。

5月13日起,市民可於食環署網站(www.fehd.gov.hk)網上申請或下載申請表格,也可親身於食環署香港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申請表格,或經熱線2841 9111以傳真索取。

食環署發言人建議申請人於網上遞交申請,以免郵遞延誤,並可在遞交申請後,隨即收到載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方便日後跟進。若申請人與為已故親人申請火化服務的申請人為同一人,經「智方便」遞交網上申請則毋須夾附所需文件副本,更加便捷。

如非經網上申請,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在接受申請日期內傳真(2333 1716)、電郵(apply_newniche@fehd.gov.hk)、郵寄或親身送交香港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