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獨家|女童軍擬增執行主席 梁唐青儀出任 與會長同權力兼永續

撰文:陳栢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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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童軍總會再打破逾百年傳統。《香港01》收到女童軍總會內部文件,該會建議在會長之下創立一個新職位,並命名為「執行主席」(Executive Chairman),暫訂於本月30日舉行「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議程包括修訂會章以加設上述新職位,並會委任現任會長、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由於梁太因需參與回歸25周年項目需進行檢疫,會議暫押後。

根據修訂的會章版本,執行主席權力與會長相同,並必須由前會長擔任,倘理事會或執行委員會通過任命便可上任,而且沒有設立特定任期,可做到主動辭職(shall hold office until she resigns)。換言之,若動議通過,梁唐青儀將可擔任執行主席直至她主動離任。

女童軍總會最新回應:

議程促通過設執行主席 並任命梁唐青儀擔任

根據香港女童軍總會現時會章,組織架構中最高級是會長,而過去百年來均由港督或特首夫人擔任會長。會長之下設若干名副會長,再延伸下去則為香港總監、義務司庫及義務秘書。

據了解,該會原定在6月30日「會務委員會特別大會」的議程,分別提及「通過會章及《政策、組織及規條》的修訂」,以及「通過任命現任會長梁唐青儀擔任新職位執行主席」。會議現暫押後,未知何時舉行。

修訂會章 列明職能與會長相同

據《香港01》取得的修訂版本會章,其中一項條文12的內文指出,執行主席這個新職位將與會長一同帶領理事會,並訂明執行主席必須由前會長擔任,然後理事會或執行委員會通過任命便正式上任,可任職直至主動辭職為止。

會章亦提及,若果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因沒有妻子,或其妻未能擔任會長,則由執行主席出任。

依此規定,符合資格出任執行主席除了梁唐青儀,就只有首任特首董建華太太董趙洪娉及第二任特首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

李家超妻如不任會長 梁唐青儀將兩度連任

換言之,若通過動議,梁唐青儀將可「永續」擔任執行主席,直至她主動辭職。即使新任特首李家超夫人拒絕出任女童軍會長,她亦可按機制以執行主席的身份,兼任會長一職,換言之,梁唐青儀屆時是兩度連任女童軍總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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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上任已打破百年傳統

翻查資料,候任特首李家超當選後,曾被問到太太林麗嬋會否如過往特首夫人一樣出任公職,他當時說「讓太太自己選擇」。

而現任特首林鄭月娥成為本港首名女特首後,由於丈夫林兆波不願擔任公職,而且女童軍會章列明,會長應是特首夫人,最終該會表明如出現沒有特首夫人情況,將由執委會推薦委任一人出任會長,而獲推薦者須為香港居民,致力推動整體女童軍運動,性別沒有限制。

最後會長一職由梁唐青儀續任,打破香港女童軍總會百年來由港督或特首夫人擔任會長的百年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