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六船員確診詳情曝光 再揭有人來港前已發病卻順利入境

撰文:李穎霖 梁祖饒 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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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周四(23日)報道,六艘遠洋貨船因有船員確診,正在南丫島南面海上隔離14日。衛生署證實事件,稱共六名船員確診,昨晚並向記者提供該六人的確診個案編號。
記者分析六人個案,進一步發現其中一人本月11日抵港,但他兩日前(9日)在菲律賓已發病,卻成功入境香港並登上貨船。另一名確診船員,更疑違反衛生署規定,在醫學監察期內到深水埗寶血醫院求醫。
衛生署於周五(24日)記者會上確認,其中一名船員曾坐「專車」到寶血醫院,但未解釋做法有否違反豁免檢疫條件;署方亦未回答有船員發病仍能入境的問題。
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批評,事件反映港府豁免強制檢疫後,針對船員的防疫措施全賴自律,失去效用,敦促盡快禁止貨船在香港進行非必要換班。

六艘貨船上約有140名船員正在隔離。(資料圖片/梁子傑攝)

【8月4日 21:55更新】衛生署日前書面回覆《香港01》時更正,確診個案編號1476的男船員是隨貨船入境香港,而非乘飛機抵達香港。《香港01》發現,個案揭示港府的船員檢疫措施有另一漏洞,詳見另一報道

六船員本月豁免強制檢疫入境後確診 三人仍留院

衛生署於周四(23日)疫情記者會上證實,六艘貨船正在南丫島附近停泊,每艘各有一船員確診,國籍分別為菲律賓、印度、俄羅斯及黑山共和國,而船上另有140名船員正在海上隔離14日。

衛生署指,六名確診的船員是經機場抵港,留下樣本作病毒檢測後離開。署方其後知道檢測結果呈陽性,才發現船員已登上貨船,故需要將船隻隔離。衛生署昨晚向《香港01》提供該六人個案編號,分別是1412、1476、1500、1524、1753及1788。根據衛生署定時更新的個案資訊,六個案中前三人目前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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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男船員來港兩日前已有病徵

不過記者翻查衛生署7月中公布的個案詳情,發現第1476號確診者、40歲男船員,早於7月11日從菲律賓抵港,其後由港口衛生科送院,並於13日確診,病徵包括發燒、失去味覺及嗅覺;但衛生署人員調查發現,他早於9日(來港兩日前)已發病,即開始出現病徵。

根據衞生署規定,自7月10日起,所有經機場抵港以登船的貨船船員,須在出發前48小時取得病毒檢測的陰性報告,而其船公司或代理須向入境處提交聲明。

這名男船員於11日抵港,理應跟隨此新規定。按此推斷,他曾於菲律賓檢測病毒並呈陰性,不過入境香港短短兩日後即確診。更值得關注的是,他9日開始出現病徵,卻仍順利登機抵港,然後入境及登船;過程中所有檢疫措施,都無法識別出他是潛在確診者。

52歲男船員發病日曾到寶血醫院

另一個案是第1524號確診者,52歲的男船員。他於衛生署7月10日實施新規定的兩日後,即7月12日從菲律賓抵港,13日即發病,14日確診。根據衛生署公布的確診者曾到訪地方紀錄,這名男船員曾於13日發病當日,到深水埗的寶血醫院。

由於船員屬於豁免強制檢疫人士,他們抵港後留下樣本檢測,就可離開前往酒店或直接登船,衛生署會向他們派發通知書,提醒須接受14日醫學監察,包括每日自行量體溫兩次,如有發燒或其他徵狀,必須向衛生署報告,由署方評估需否送院。

因此,如他13日前往寶血醫院求醫,很可能違反醫學監察要求,因為通知書規定有病徵應向署方報告,而非自行求醫;他亦可能違反豁免檢疫條件,即由船務代理安排自行隔離住宿,並確保船員不會到公共場所。

7月23日下午5時許,一批約40人的菲律賓籍及印尼籍的船員登岸,船員直奔停泊約20米外的船公司代理私家車,直接前往機場。(陳浩然攝)

衛生署:有船員坐「專車」到私院

《香港01》記者在周五(24日)的疫情記者會上,向衛生署查詢上述兩個確診個案。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確認,第1524號確診男船員抵港後曾到寶血醫院,又指該船員當時是由「專車」送到寶血醫院抽驗,然後再將他送到酒店。

不過,張竹君未再解釋該專車由甚麼人安排,亦未說明是否已違反豁免檢疫的條件。至於第1476號確診的男船員,張未詳細回應,只稱該船員確診後,署方接他上岸並送院。

張竹君又指,署方有向獲豁免強制檢疫的入境人士發出指引,但承認未必足以監管,「指引有講可以做咩,唔好做咩,但始終係檢疫豁免,唔係衛生署可以監管到」。

梁子超:船員申報病徵、自我隔離全賴自律不可靠

對於有船員發病後仍可順利入境,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主席梁子超解釋,發病是指開始出現病徵,而香港無法阻止船員上飛機,因為屬於其他國家的檢疫安排,理論上船員抵港後應向衛生署申報出現病徵,不過全賴自律,因此並不可靠。

至於海外病毒檢測報告是否可靠,梁子超指他不熟悉相關機構運作,不能評論,但坦言當船員及船務代理提供報告,港府難查證真偽,「就算可以查,衛生署人員都未必有時間逐份報告查,實際上亦唔可行」。

至於有船員到寶血醫院求醫,梁子超直指反映重大漏洞,「無人睇實船員就可能走入社區」,建議加強管制,包括定明船務代理的法律責任,「如果自律醫學監察有用,隔離營唔使起啦」。

梁子超續指,第三波疫情確診個案數量多,很大可能是豁免強制檢疫人士引致,他們進入社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令疫症急速擴散,當局難以追蹤,束手無策,敦促政府盡快禁止貨船在香港進行非必要換班,堵塞豁免檢疫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