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監獄爆保安漏洞 囚犯被搜出《龍虎豹》 懲署夥執法機構調查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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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爆出保安漏洞。《香港01》獲悉,該院所8月底有囚犯被搜出包括《龍虎豹》、《藏春閣》等多本成人雜誌,部分於今年中出版。
按規定,成人雜誌屬於違禁品,由於外來物品均經懲教人員嚴密審查,故外界難以帶入院所甚或送交囚犯。有懲教署職員懷疑,或有院所職員涉事,協助將禁書交予囚犯。
據悉,懲教署本周四(10日)聯同相關執法部門,就事件採取行動,惟暫未知有沒有人被捕。懲教署回覆指,不評論個別事件,強調若發現任何人干犯違法行為,會嚴肅處理。

赤柱監獄甲類囚犯工場 搜出近期出版成人雜誌

懲教署過往曾舉行簡報會,展示院所內各種打擊賭博行動及搜查違禁品的措施,惟屬於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8月卻爆出保安漏洞。

屬於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8月卻爆出保安漏洞,據悉有囚犯被搬出多本成人雜誌。(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消息指,大約兩周前赤柱監獄的懲教人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有在囚人士,疑在甲類囚犯清潔工場休息室觀看色情雜誌,職員隨即到場搜查,並查獲一本《龍虎豹》成人雜誌。懲教人員其後繼續搜查,並於其中一個工場再發現多本《龍虎豹》、《藏春閣》等成人雜誌。

據悉,涉事成人雜誌均於今年出版,部分更是6、7月出版,顯示相關囚犯很可能是近期透過不明途徑取得。據知,相關囚犯事後即時被紀律處分,至少一人被調至特別組單獨囚禁。

據悉,相關囚犯事後即時被紀律處分,至少一人被調至特別組單獨囚禁。(資料圖片)

懲教署職員:懷疑有自己人涉事

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將《龍虎豹》、《藏春閣》等成人雜誌列為不雅物品,因此屬於監獄院所內的違禁品。按規定,探訪者如將違禁品帶進監獄,院所登記處的懲教職員收到物品後,會作嚴格檢查和登記,故外界幾乎不可能將成人雜誌引入監獄。

有懲教署職員向《香港01》指,由於外界難以將禁書送交囚犯,故懷疑有院所職員涉事。他又指赤柱監獄事後並無搜查囚犯有否其他違禁品,不符常規做法,質疑管理層未按規定呈報事件,並交由其他院所保安組及總部保安組調查:「我都懷疑上司包庇下屬,唔敢通知總部,以免總部震驚憤怒。」

有懲教署職員向《香港01》指,由於外界難以將禁書送交囚犯,故懷疑有院所職員涉事。(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據悉夥執法機構調查 懲教署不評論

記者本周三(9日)向懲教署查詢事件。據悉,懲教署周四(10日)下午隨即與執法機構,就事件採取行動,惟暫未知有沒有人被捕。

懲教署發言人周四傍晚回覆指,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強調致力打擊院所內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動,並會根據情報,不時進行突擊搜查,又指倘若發現任何人士干犯任何違法行為,署方會嚴肅處理及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記者本周三(9日)向懲教署查詢事件,據悉署方周四(10日)下午與執法機構,就事件採取行動,惟暫未知有沒有人被捕。(資料圖片)

赤柱監獄高度設防 專囚重犯

根據《監獄條例》,監獄人員管有或引進禁制物品,以帶給任何囚犯,或將任何禁制物品放置在於監獄內外任何地方,意圖讓囚犯管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年,並可被撤職。

條例亦列明,懲教署人員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物品,除會被撤職外,亦可被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赤柱監獄於1937年啟用,為懲教署轄下高度設防的設施,保安措施較中度及低度設防的院所嚴密。按懲教署網頁資料,赤柱監獄可收容1,511名還押及定罪的男性成年在囚人士,以及囚禁刑期12年以上的甲類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