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自得|公務員表現孰優孰劣 政府仍是「盲」的
香港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之下,99.85%的公務員獲「表現良好」或以上的評級,過去5年,平均每年有4名公務員(0.002%)被評核為「持續表現差劣」。如此「優劣分布」去區分17萬名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其解像度是零。說得直白一點:誰是優秀公務員?誰是差劣公務員?政府是「盲」的。
特首李家超於6月提出要研究設立「高級公務員責任制」,從無到有,用了僅僅92天,便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並在《施政報告2025》公布執行細節。如此高效,值得點讚。但這是因為特首「親手抓」的結果。反觀特首在第一份《施政報告2022》便提出要「強化公務員賞罰機制」,並在其後三份《施政報告》都不斷提出,但由於他沒有親手抓,於是拖拖拉拉至今是零進展。為什麼說是「零進展」?因為公務員誰優誰劣都分不出,談什麼賞罰?香港官場難道樣樣都要特首親手抓才能成事?
政府效率全球第二
皆因香港地少人多
首先我們要破除迷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引述香港在2025世界競爭力年報中的「政府效率」排名世界第二,以此印證公務員的高效。實情是:香港政府高效,是因為香港細,做起事來如臂使指。政府效率全球最高的十強,無一例外全是小地區,八個是只得數百萬人口的小地區,兩個是剛過一二千萬人的小地區。這正如港鐵公司洋洋得意認為自己是「全球極少數無需政府補貼」的鐵路公司。實情是香港細,人口密集,二百多公里的鐵路便服務七百多萬人。外地不少鐵路網絡地大人少,幾百公里的鐵路只服務十數萬人。應該說:以香港的人口分布和交通需求,任何地區的三流鐵路公司來港營運都會賺錢。
香港「政府效率」排名高的另一原因,是香港的制度優勢,包括簡單的稅制、簡單的各類監管制度和營商環境、「一國兩制」下的擇優而用,以及政府不斷拆牆鬆綁的努力。
香港人勤勞、有責任心、肯拼搏、靈活變通。這是香港所有私人機構、私營企業員工的特質,但不是香港公務員的特質。香港公務員薪高糧準,在「小做小錯、不做不錯、錯了無後果」文化的長年累月浸淫之下,大部分公務員是香港工作人口中的休閒一族。
我一位朋友在跨國機構工作。他們的年度工作表現評核採用十級制,表現最佳的頭10%員工屬第一級,表現次佳的10%屬第二級,表現最差的10%是第十級。每年包尾的10%員工自動離職,另謀高就。可以想像這所機構不斷出創新、出優秀,該機構表現最差的10%放在其他機構,隨時是傑出員工,但在此機構只因其他同事更傑出,故此被「叮走」,以換來每年10%的新血。
賞罰制度仍零進展
迫令退休不減反增
公務員體系需要穩定,不可能採用如此高烈度的評核。但穩定並不等同對優劣的盲目。例如:要求逾17萬公務員中最差劣的5%不獲加薪或凍結每年自動增薪點,然後把節省所得的錢,分配給最優秀的5%公務員作為額外獎勵。這要求合情合理吧?5%就是8,500名公務員。更極端的寬容:只要求最差劣的1%不獲增薪點可以吧?這便是每年1,700名公務員。而現實數字是,過去5年,平均每年只有13名公務員不獲增薪點。
特首早於2022年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便提出要強化公務員賞罰制度。當年他說:「如有表現欠佳的人員經督導和輔助後仍沒有改善,應及時終止聘用。」第二份《施政報告》說:「今年 (2023年)9 月實施着令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第三分《施政報告》說:「制度建設上,過去兩年的工作包括......簡化着令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但結果如何?
公務員事務局的最新數字:去年共25名公務員被革職或迫令退休,是逾17萬名公務員的0.015%。前年是51名,大前年是60名,再早一年是52名。這項數字不騙人,不誤導:公務員賞罰制度在4份《施政報告》之後是零進展。為何2023年已實施「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但迫令退休的人數不增反減?
答案很明顯。「迫令退休」制度確實是簡化了某些無關痛癢的程序,但分辨不出誰是「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評核制度,三年多卻絲毫不改。這是教科書式的「推一下,行一步」。公務員事務局長不知道有效的賞罰制,必須建基於高分辨力的評核制?
特首明顯已不耐煩
公務員局還要等半年
對於這項零進展,特首自然清楚,亦明顯不耐煩。在最新的《施政報告》,特首說:「公務員事務局『須』作出研究,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施政報告》英文版本用字是:「 The Civil Service Bureau is tasked to......」。這裏重要的,除了特首說了什麼,還有他「如何說」。縱觀整份《施政報告》,以及以往的《施政報告》,特首作出數以百計的具體行動指示,用字遣詞一律是:教育局「將會」如何如何、文體旅局「會」如何如何等。用硬命令式的「須」和英文的刻意的用詞「tasked to」,特首單單留給了公務員事務局,只此一家。特首是公開讓公眾見到他的不耐煩。
公務員事務局長是官場精英,眉精眼企,當然心知肚明。六月特首繞過公務員事務局直接提出全新的「公務員責任制」時,局長竟公然宣稱「這並非新要求」。這次,特首說公務員事務局「須」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局長馬上作出回應:「公務員事務局會展開相關工作,預期在2026年內推出具體措施。」
但還要等到明年?過去的拖拉不算,《施政報告》草擬過程中的溝通不算,《施政報告》公布到年底還有三個半月。全新的問責制從無到有只用了92天。評核制被公眾垢病已久,且《公務員事務規例》清楚規定,公務員必須在評核期內整體工作表現良好,包括品行、工作態度、和效率、才可獲增薪。《規例》亦清楚訂明:公務員表現欠佳時,可以暫停和延期發放增薪。這一切絕非「新要求」。公務員事務局以往亦多次表示需要改善。現在特首的不耐煩躍然紙上,但還要等到明年?局長口中「全球排名第二的政府效率」去了哪兒?
作者楊志剛是香港浸會大學前協理副校長、中文大學前專業應用教授。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