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政府應居安思危 盡早設立中央家禽屠宰場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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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熱近日肆虐香港,政府部門正加緊滅蚊工作。另一邊廂,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於本周一(8月20日)接獲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通報,廣西新增一宗人類感染甲型禽流感(H5N6)個案。目前禽流感在人類之間的傳播能力仍然很低,但正如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去年指出,H7N9病毒出現變種,會增加人傳人風險,絕不能掉以輕心。

平情而論,政府在防範禽流感方面已下了很多工夫,觀乎2017年的《香港活家禽業的 未來路向研究(中文譯本)》(下稱:研究),研究團隊指出「香港目前採取的禽流感防控措施基本上在國際間為最全面和嚴格之一」。然而,監管制度總會出現疏漏,香港仍然准許活禽在街市出售,對市民的健康構成風險。早有論者建議政府應全面取締活禽銷售,設立中央家禽屠場,惟政策一直耽擱不前。

1997年,香港首次爆發H5N1禽流感,導致六人死亡,當年已經有人提出要取締活禽零售市場,設立中央屠宰場,但是礙於業界利益等種種原因,政策一直未有落實。及至2003年香港爆發非典型肺炎,公共衛生問題再次惹起關注,醫學界人士如史泰祖醫生,催促政府盡快落實中央家禽屠宰制度,該政策再次被提上議程。政府在2006年計劃預留土地興建中央家禽屠宰中心,後選定於上水石湖墟興建,雖然當區居民群起反對,認為會破壞環境云云,惟根據建築署的環境顧問報告,「興建和營運擬建的屠宰中心將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能接受的影響」。

中央家禽屠場可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但是到了2010年,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忽然「本港的禽流感風險現時處於一個相當低的水平」,故需擱置計劃,令不少人大感詫異。因為政府分別在2004/2005年及2008年推行自願退還牌照/租約計劃和退還牌照/租約安排,不少商戶以為中央屠宰制度勢在必行,故交還牌照。政府的立場突然轉變,是市民始料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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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乎度報告,政府擱置中央屠宰場,是基於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認為「近年禽流感對香港的威脅已大幅減少,並確認各層面的監控措施具有成效」,而該委員會由袁國勇教授擔任主席。但必須注意的是,袁國勇一直以來都是中央屠場的支持者,早於2004年,他就指出「為了長治久安,最終都要中央屠宰家禽。」及至2016年,他接受電視訪問時再次建議實施中央屠宰制度。由此看來,政府當日有沒有全面參考專家意見,實在值得質疑。

觀乎前述的《研究》, 研究團隊引述政府2010年的研究指中央屠場在商業上不可行,並建議在風險水平增加時,政府「或需重新評估改變活家禽業營運模式,必要時甚或至終止活家禽業」。然而,早在2010年,已經有論者指出,設立中央家禽屠場的目標是維護公共衛生,故政府提供補貼可謂理所當然,而袁國勇教授去年也指出,中央屠場能夠助政府減省檢驗成本,減少公帑支出。由此看來,商業理由並非擱置中央屠場計劃的合理辯解。

固然,香港人仍然有「新鮮雞」情意結,但早於2009年,市民每日食用活雞的數量已大為降低,在2003年,活雞仍佔港人的雞隻食用量約39%,及至2009年,其比率已下降至6%,可見市民的生活習慣已經改變,而新加坡亦早於1992年實施中央屠宰制度。由此看來,「市民喜歡新鮮雞」並非阻援設立中央屠宰制度的理由。無可否認,香港的家禽檢測制度成熟,但是政府還需居安思危,盡早設立中央家禽屠宰場,防止疫症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