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人大將就二十三條釋法 我們的兩個憂慮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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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日前獨家披露,中央視23條立法為特首林鄭月娥今屆任內的首要任務。循不同方向研究後,人大常委會或將主動為23條釋法。消息人士指,港澳系統單位較早前已完成建議報告,相信釋法已經進入正式流程。早前我們在社論曾經表示,期望港府能夠就23條立法作詳細諮詢,但當藏獨和疆獨已經大致得到控制,港獨顯然是中央無法接受的。在這個前提下,中央就23條釋法,並非不能預料。
就當前事態發展,我們有兩個憂慮:第一,中央與港府就23條立法的態度南轅北轍,顯然香港官員就國家安全的理解存在誤差,而這些誤差,是否已經出現於其他政策層面。第二,港獨固然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但在一國兩制下,港人在其他層面素來擁有很大的言論自由,23條立法必須在保障國家安全與保障港人言論自由的兩個前提下進行,不然,社會恐怕會再次陷入撕裂。

林鄭月娥早前出席活動,沒有回應23條立法的傳聞。(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憂慮一:港官不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我們已經多次指出,自中共中央宣港團到港開始,中港關係已經步入了新常態,而回顧歷史, 1987年鄧小平在接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也曾言:「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由此看來,中港之間「河水不犯井水」只不過是香港人的主觀期望。

如果港府能治理好香港,中央自然不會介入香港事務,在23條上,港府的處理顯然未能盡善。相信大多數港人都會記得2003年的71大遊行50萬人上街,23條是引發遊行的導火線之一,從此,歷屆特首少有主動觸碰23條議題。林鄭月娥去年曾指出,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惟何時啟動,則需要審時度勢,要有適當環境。

但問題在於,就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回歸逾廿載,港府仍未就23條立法,顯然是不合適的;而早幾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港獨事件,也顯非中央所能接受;再者,港人經歷數年的政治風波後,顯然已經變得成熟。在這情況下,林鄭月娥沒有理由再迴避23條立法。

早前政圈一直流傳,林鄭月娥在農曆新年前後的一次行政會議上,稱港府可自行研判23條立法的合適時機,中央將給予港府空間。消息人士澄清,習近平的確曾說過類似的話,但只是上級表達體諒下級的說話,不可能作為林鄭首屆任內毋須為23條立法的根據。

如果林鄭月娥真的單憑一句話便斷定港府可延遲處理23條立法,而看不到其憲制責任,以至社會整體脈絡,那麼港府對於國家安全的理解必然存在誤差。我們憂慮,這種誤差會同樣出現在其他政策層面。如前所述,無論從中央近年對港的舉措以至歷史脈絡看來,中央不可能對港事撒手不管,其必然對香港有一定期許,如果港官認識的高度不夠,中央難免會「插手」港事。我們期望港官能夠善治香港,但回歸以來,港府既不得民心,對一國兩制也只能夠從粗淺的層面理解,他們如果繼續置身夢中,香港將難逃「被規劃」。

林鄭月娥去年12月17日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習近平表示,林鄭體現「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精神,取得良好成績,中央充分肯定林鄭和特區政府的工作。

憂慮二:社會再陷撕裂

香港人經歷過五次人大釋法,其中2004年政改程序、2016年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風波均由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當然,基本法23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在理想的情況下,就算釋法指明保安局可如何用《刑事罪行條例》、《社團條例》等殖民地時代的法例打擊港獨,如果要完整落實23條,最終也需由港府自行立法,對舊有條文作出一定程度上的修訂。正如港府在2003年提出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也是按23條的原則,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以及相關條文,而不是對舊有條文照單全收。

一直以來,香港人對於23條的最大憂慮,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會受到威脅。當然,言論自由必然有其限度,鼓吹港獨的言論不應在保障範圍,但市民絕對有權批評香港政府以至中央政府,這亦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故此,國家安全法應最大程度上照顧到市民的憂慮,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維護港人的人權自由,以免社會再次陷入撕裂。

本身是基督徒的何志平,於2003年農曆新年為香港求得「下籤」。當年香港爆發「沙士」,同年七一有50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政府官員於2004年起,不再為港人求籤,改由新界鄉議局時任主席劉皇發到車公廟求籤。(無綫電視截圖)

應如何面對當頭棒喝?

人大常委會主動為23條釋法,無疑是對市民、官員的當頭棒喝。平情而論,支持港獨者只佔市民少數,從近年的民意調查可以看到,港獨支持者已比數年前大幅下跌,但港人仍須認清中央的底線思維,在不挑戰國土完整的前提下,港人有權抗爭、結社、集會,但如果認不清底線,就難怪中央用一些「激進」的手段來回應。對於港官來說,這一記當頭棒喝無疑沉重,自回歸以來,中央已多次就香港的管治作出提醒,港官不時訓斥港人不認識基本法,他們也要反思,到底自己對基本法、中央的管治理念有多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