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京東要淘汰不願拼搏「三類人」? 港人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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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電商巨頭「京東」早前向員工發內部電郵,指不能拼搏、不能幹、性價比低的人,包括因為家庭原因,「都要淘汰掉或協商解決掉」,引起社會熱議。內地暫無規管職場家庭歧視的立法,京東才敢明言準備以家庭原因開除員工。
表面上,香港有《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保障家庭崗位免被歧視。然而,法例實施二十年,公眾對家庭崗位歧視的認識、職場對此的警覺度仍不容樂觀。要締造更公平的職場環境,政府和社會要多走一步。

為何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形同虛設?

《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在1997年實施,保障市民負起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包括照顧子女、父母、伴侶等。直系家庭成員是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者姻親而與當事人發生聯繫的人。平等機會委員會擁有條例的執行及調查權力。不過,條例設立多年,卻有如形同虛設,有以下三個原因:難以界定歧視內容,教育不足,執法不力。

1. 家庭崗位歧視本身的難以斷定

要判斷是否出現了家庭崗位歧視並不容易。字面上來看,市民都不難理解這是指在歧視一個人照顧直系親屬的權利,然而落到現實社會,卻容易引起爭議。平機會委託中文大學進行《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下稱《研究》),報告於去年發表,當中提到部分僱主和僱員提出不懂分辨何謂合理對待,何謂歧視。在所有訪談和討論受訪者中,只有三位僱員受訪者明確提到家庭崗位歧視曾在他們的工作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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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休假,有照顧家庭需要的僱員稱他們的主管和人力資源部職員經常懷疑他們為什 麼需要這麼多假期,且如果他們在一段時間內頻繁請假,這些人就變得非常不友善。 部分受訪者無法獲得照顧家庭需要所需的假期,因為僱主不相信他們。 僱員受訪者亦指出,壓力不只來自僱主和主管,也來自同事。如果他們因照顧家庭的責任而休假太多,同事會對他們持負面看法。
《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第73及75頁

從上文可見,家庭崗位簡單的定義背後,落到實處時卻充滿變化,要辨別家庭崗位歧視與否,並不簡單,遑論引用《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維護自身的權益。

2. 政府公眾教育不足

承上文所述,家庭崗位歧視的釐定本身已是一件複雜的事,而目前政府的公眾教育還沒有普及到位,使得《條例》猶如空談。《研究》顯示只有18.2%的受訪僱主及53.7%受訪僱員聽說過相關條例,投訴的人就更少。在21個明確認為受到了家庭崗位歧視的人中,只有1位認為需要投訴,其他的覺得可以找其他工作。他們覺得沒有必要去上報,或是不知道如何作出投訴。

在平機會的Youtube頻道上,僅有一條《美麗都市篇:性別及家庭崗位歧視》短片,涉及家庭崗位歧視的宣傳,且拍攝於10年前,長度僅半分鐘左右。而政府新聞處的Youtube頻道上,更沒有相關的宣傳。在電視台、車站廣告等空間,相關宣傳亦不多見。

這種教育缺失,不僅導致了公眾對家庭崗位歧視相關知識的缺失,更重要的是,政府的不作為容易向下傳達了對此不重視的信號。無視不公義,蠶食個體權益,也蠶蝕追求社會的公平、公正的風氣。

3. 單靠調解阻嚇力有限

尤有甚者,即使《條例》有一定罰則,但現時仍主要依賴平機會在收到投訴後為雙方進行調解。此情此景下,違反者沒有遭到明確、嚴苛的懲罰,難以防止歧視的發生;對於受屈者來說,因為條例趨於空泛和充滿不確定性,相對來說更難有意願去為公平的待遇抗爭。

因此,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在如今社會形同虛設,市民往往沒有意識或不知道怎麼抗衡因家庭崗位受到的不公。平機會公佈2011年至2017年間,共收到4,641宗涉歧視投訴,但當中僅3.3%(152宗)屬家庭崗位歧視,該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直言數字少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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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人口困境 必須解決家庭崗位衝突

想要更好的防治家庭崗位歧視,除了上文提到的加強公眾在這方面的意識和教育,以及完善法例法規外,政府更應以身作則,支援僱員和其他僱主。

政府落實侍產假,是走了一小步,但政府可以更進一步,當僱員確切需要照顧親人,上司應盡量容許僱員彈性工作。另外,政府亦考慮實施有薪家庭照顧假期、方便僱員照顧親人。部分企業擔心這樣的措施會導致員工濫用假期,或者增加了生產成本。其實,政府可與商界協商,提供一些津貼補助。此外,勞工處也可提供更多資源和培訓,幫助僱主及僱員清楚了解家庭崗位歧視的定義,減少歧視例子,同時令僱員在遇到僱主或同事歧視時可及時投訴和獲支援。

面對人口老化,出生率下降,政府鼓勵成年人多生育,補充人口。但當他們想到既要拼命工作,又要照顧年邁的雙親,和年幼的兒女,早晚會碰上家庭與職場衝突,情願不敢生育,政府目標難以達成。若然政府重視人口政策,就必須認真處理家庭崗位歧視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