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遭縱火 法治不能「攬炒」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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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11月11日發起「三罷」及堵路行動,交通燈、商店及多區設施遭破壞,社會陷入一片混亂。周三(13日)示威者更在沙田裁判法院外縱火,是修例風波以來首次司法機構被衝擊。破壞建築事小,動搖法治精神事大,火燒法院無疑是挑戰司法獨立的嚴重行為,社會必須義正詞嚴責其不是,闡明箇中利害。

周三晚,沙田裁判法院大閘外的花槽遭縱火。雖然不知縱火者之動機,但外界普遍懷疑與不滿法庭之裁決有關。例如事發當天,中大學生會會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並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警方在無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進入中大校園範圍,法庭最後在申請人理據不足下拒頒禁令。當前社會撕裂日益嚴重,不論是「黃絲」或「藍絲」,若然有人因為不認同裁決而衝擊法院,絕非文明社會所能接受。

沙田法院外被縱火後的情況,可見招牌字樣燻黑。(林樂兒攝)

火燒法院 茲事體大

須知道在法院外縱火,不只是一般的刑事破壞公物,而是具衝擊司法之象徵意義。本港向來以獨立、高質素的司法系統為傲,箇中關鍵為司法獨立、法治精神得到尊重。甚麼是「司法獨立」?不只是要法庭獨立於政治壓力,亦要獨立於社會壓力,不能因輿論而偏頻。任何人若因不滿法庭裁決而火燒法院,不僅是蔑視法庭的專業判決,更是有以武力迫使司法機關妥協之意味,無異於動搖甚至自毀司法獨立之基石。若然法庭要擔心裁決會否引來縱火之後果,這個社會便再沒有「司法獨立」這回事,法治亦一同葬送。

社會對法庭裁決不滿,並非新鮮事。早在佔中時期,已有「黃絲」法官或「藍絲」法官之說,反映不同政見之市民均對法庭裁決有意見。今次修例風波以來,法庭曾為政府批出臨時禁制令等,令與政府對立之示威者認為裁決不公。然而,任何討論都要基於事實及法理,如公眾不滿裁決,理應循法律程序申請上訴,而非以暴力攻擊法院洩憤。像縱火這種行為,既無助陳明其理據所在,亦反倒為法庭施壓,令法官承受不必要的壓力。若然市民真的追求公平、公正的裁決,這種行為恰恰與其所渴求的公正公正背道而馳。

自6月反修例示威以來,這是首次波及司法機構。案件縱未查明,但足以令社會憂慮一旦破壞法院行為持續成風,只會逐步將法治推向難以挽救的邊緣。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形容,特區的憲制框架將處於「革滅殆盡」(torn asunder)的境地,對社會並無益處。誠如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所言,法治是民主基石,沒有法治的民主,只會陷入亂局,示威者不能因追求祟高價值的同時,卻犧牲得來不易的法治。言者諄諄,不能聽者藐藐。

捍衛法治 律政司須盡職

不論任何政見,許多市民現時已經情緒蓋過理智,以致發生火燒法院這種嚴重事件。歷史上陷入瘋狂鬥爭之社會並非罕見,無不以悲劇告終。香港人實應以史為鑑,在事情尚可挽回之前,各界必須給社會當頭棒喝,阻止暴力蔓延至司法機關。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一致開腔譴責縱火行為,值得肯定。然而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未見譴責,實在叫社會失望。尤其是他身為泛民議員,與不少反修例示威者可謂處於同一個大陣營之中,他更有責任向社會講解司法獨立之重要,告誡市民不要對法庭施壓,令辛苦建立多年的法治精神因一場社會風波而「攬炒」。

至於在這場反修例示威中被嘲笑為「只識譴責」的香港政府,在法院被縱火後更是未為所動。作為捍衛法治與司法獨立的律政司,同樣不發一言。司長鄭若驊出訪英國時因示威混亂跌倒,律政司及特首周五(11月15日)均迅速譴責涉事「暴徒」;9月團體「保衛香港運動」到終審法院示威、要求首席法官馬道立辭職後,政府亦迅速發表聲明譴責向法官、法院施壓的行為。面對法院外遭縱火一事,律政司為何沒有以同樣的速度及態度譴責破壞法院的行為,告誡社會尊重法治、不要向法庭施壓之重要?

鄭若驊訪英期間遭數十名反對修例的示威者包圍。(Facebook影片截圖)

若然縱火為故意之舉,暴力行為的背後毋庸置疑反映出有市民對本港法治正失去信心。在政治爭議之中,這本不令人意外。正如英國法院2017年就脫歐作出裁決後,亦遭輿論批評及報章攻擊。面對這種挑戰,政府、律政司及法律界便有責任挺身而出,講解尊重法庭裁決與維護司法獨立之關係,甚至鞏固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遠赴英國倫敦向商界、法律界推銷本港的法律仲裁服務時,她亦須看到本港的法治正面對衝擊,而且部分示威者更針對她而來,既因為她修例工作思慮不周,亦憂慮其未能持平、政治中立地處理衝突相關之刑事案件。她既在司長之位,便須克盡職守,維護各界對司法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