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4.5億推廣法治 司法撥款是否足夠?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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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將預留約4.5億讓律政司推行「願景 2030—聚焦法治」 計劃,以加深香港社會對法治概念的認識及實踐。法治是香港發展的核心支柱之一,推廣法治實屬必要,因此政府在過去幾年的財政預算案中也有為此預留款項。只是,健全的司法體系除了要推廣法治以外,司法制度的硬件、人手等都需要撥款支援,不容忽視。

在硬件設施層面,正如去年10月的審計報告指出,法庭的電子服務急待改善。法庭影音設施落後,引致法官、司法人員和相關使用者向司法機構政務處投訴。大部分影音提證裝置過時,解像度差,更有近半數的裝置在2016年時仍不能支持筆記簿型電腦或便攜式器材。顯然,這影響了聆訊期間的證據展示,需撥款改進。

而在資訊科技系統的應用層面,原定於2019年12月完成引入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然而由於更改交付模式、人手流失率高、請人困難等問題,資訊改進工程一再延誤。其中有項目已近五年(57個月)的延誤。現在預計部分工作最快於今年3月完工,其餘的系統則要等到2022年8月或才能完工。

法院不少設施陳舊過時,急需更新。(資料圖片)

法治關乎公開、平等

資訊系統不但對司法工作的效率提升至關重要,法律相關資訊需要公開透明、便於市民接觸,也有助提高對法律及法治的認識。正如審計報告也指出,司法機構的網站可改善搜尋功能,提供更多判案書排序選項等,網站亦應該適用於流動裝置。在適用普通法的香港,判案書更是社會了解司法原則的重要渠道,理應便利市民查閱。因此政府應評估資訊系統引進的費用需求,予以相應的資助,克服諸如技術人員流失率高等問題,早日改善司法機構的資訊科技系統。

另一方面,在理想的法治社會,法律不能只為有錢人服務,或窮人在訴訟上會因為財力薄弱而不利。或許在電視劇和社會印象中,我們會對有錢人打官司佔優而習以為常,但現實並不應該如此。就此,刑事法律援助扮演重要角色,讓所有人不分貧富都可以獲得律師幫助。然而,法援的律師費卻一直為人詬病。形式法律援助是只適用於區域法院或以上法庭審訊的刑事案服務,代表被告出庭的律師和大律師每小時收費不超過1,900元,和市場律師費相差懸殊的情況下,不但難以吸引資深律師的加入,而且「貶低」了他人的專業積累。這問題社會不是第一天才提出,相關部門應盡快檢討香港的司法機制會否不利基層,並在政府的財政預中撥款解決問題。

香港優秀的司法體系是締造今日繁榮的基石之一。因此,政府不可吝嗇對此的維護,而除了撥款推廣法治外,更要看到如今存在的設施、系統、人力上的瑕疵,並予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