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豪裝但無水 外判監管待檢討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政府工程不時以招標形式由承辦商一手包辦,但外判合約長期講求價低者得,有時質素參差。周二(21日)有立法會議員接獲街坊投訴,指公廁翻新後衛生情況竟似未曾翻新——外表華美,可惜無水。公廁看似社區小事,但從整個政府的外判制度看來,卻是困擾了香港多年的一件大事。到底公帑用在何方?為何政府外判會「任人魚肉」?

田北辰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今日到香車街街市向檔主派發口罩,卻接獲街坊投訴指公廁無水供應。(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無水公廁」暴露制度問題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出,香車街公廁由設計到清潔都應該是由外判商負責,認為公廁裝修光鮮、用料一流,但公廁無水的情況卻已持續一星期。日常清潔僅靠清潔工「留水」由市民自律沖廁,衛生情況令附近居民擔憂,田北辰狠批有關外判工程是「宮殿式裝修、蔗渣級配套」。

政府對外判承辦商跟進不足的問題持續多年,不論對工程約合約抑或非工程頪合約,政府跟進監管的能力都有待改善。2007年,審計署調查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外判環境衞生服務,指出雖然食環署會根據分區辦事處提交的每月報告評估承辦商表現,但報告經常給予「良好」總評,未必能反映實況。可惜事隔十多年後,進步空間依然很大。或許如田北辰所言,政府外判以價低者得標,縱然承辦商表現未如理想,政府也只能提出勸喻。欠缺嚴格罰則、服務僅靠商人自律,質素難以保證。

從香車街公廁這件「小事」看來,政府在監察工程方面尚要多下苦功。(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今次做得差 下次無份嗎?

政府跟進公廁建設有欠積極,對於表現未如理想的承辦商,罰則亦未見能促進改善。在翻新公廁工程上,近年多項公廁建設延誤,政府監察力度已見不足。2016至2018年間七項公廁工程因承辦商表現未如理想或施工緩慢,分別延誤1至11個月不等。審計署雖已建議政府部門須密切監察進度,不過從香車街公廁這件「小事」看來,政府在監察工程方面尚要多下苦功。

及至監管服務合約,政府「扣分制」亦阻嚇有限。目前使用外判服務的政府部門,理論上可以向違反合約的承辦商發出失責通知書,亦可暫停支付或扣減服務月費。有關承辦商每收一次失責通知書將會被扣一分,若某承辦商在36個月內被扣滿三分,其五年內的投標均不獲考慮。然而參考食物及衞生局周三(22日)回覆議員時所提供數字,自2015年至2020年2月期間,四年多時間內食環署對潔淨服務承辦商僅曾作出三次扣分懲罰,意即集全港承辦商之力,也未必能觸發「禁標」懲罰。如此表現能否反映承辦商的實際質素,依然值得商榷。

參考食物及衞生局周三(22日)回覆議員時所提供數字。

誠然以懲罰先行,難言是維持外判服務的最佳辦法。但在商言商,失責既無嚴重懲罰,政府監察又屢以良好評之,試問承辦商何來進步動力?政府要改善現況應雙管齊下,重新審視失責通知書的發出準則是否過於「手緊」,並重整政府監管的評級準則,讓表現參差的承辦商紀錄在案,表現良好的詳細記述,讓部門未來審標時可以檢視承辦商的真正實力,不讓價低者得影響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