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人不利己並非為政之道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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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澳辦與中聯辦高調開聲炮轟之後,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周五(4月24日)第16次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的會議,結果與之前15次一樣不了了之。一場本來毫不複雜的選舉卻如此不斷虛耗,即便如何以議事規則辯護,卻早已於理不合,如今其代價更是呼之欲出。郭榮鏗或許自以為身處悲壯的鬥爭之中,但恐怕無法堂而皇之否認泛民主派幾個月來只是為拖而拖。可悲的是,郭榮鏗也許可從無意義的「犧牲」中保住一些個人光環,賠上的卻可能是香港高度自治空間的壓縮。

雖然郭榮鏗沒有明言,但其所屬的泛民主派早就不諱言,利用內會選舉程序「拉布」的目的是阻止《國歌法》本地立法。《國歌法》於2017年開始實施,同年11月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有憲制責任進行本地立法。作為議員,泛民主派當然有權對這條法例提出反對,但他們理應在法例恢復二讀時慷慨陳詞,而不是利用主持內會正副主席選舉的機會,與郭榮鏗唱雙簧,玩弄議事程序。

周五在立法會議事廳內上演的,有如最近幾個月一再重複的劇本。會議一開始,郭榮鏗就要求議員對其黨友譚文豪提出的議案投票,該議案內容為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出席內會會議,就容許警方進入立法會大樓執行職務的問題回應委員。建制派議員一如既往指責這項議案與會議議程無關,要求郭榮鏗直接舉行選舉程序。最終會議再次在吵鬧指摘中結束,而這個早在1月已提出的議案終於付諸表決,但尚餘9項合併辯論議案未處理。

我們常言己所不欲勿施予人,民主派議員過往經常指控建制派「有權用盡」,可當自己有權可用時,做法卻與對方如出一轍,怎不令人嘆息。更可嘆的是,這一場「拉布」是在錯誤的場合上演——自去年10月展開新一屆會期以來,郭榮鏗主持的內會每次開會理應只有一項議題,就是「2019-2020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的選舉」。本應簡單15分鐘的投票,泛民主派提出多項無約束力議案,而郭榮鏗又任由各人發言,很多次會議甚至不限時,令一個簡單的選舉程序竟然花了半年時間都無法完成,無論如何都難言合理恰當。

建制派議員會後會見傳媒,批評內委員主席選舉主持人郭榮鏗沒按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處理。(盧翊銘攝)

損人不利己的事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人才會做的事情,偏偏這場無止境的內會「拉布」就是損人不利己。「兩辦」近日高調批評內會停擺,令泛民感受到山雨欲來,然而撫心自問,在泛民眼裏中央總是蠻不講理,但「兩辦」這次就內會停擺向郭榮鏗發炮,誰更理虧?本周二郭榮鏗聯同其他泛民議員回應「兩辦」施壓時,大打悲情牌卻難掩辯駁的蒼白。

「兩辦」此次挑明了中央要對香港行使監督權,泛民也許如鯁在喉,但落到現在這個局面,難道泛民自身完全沒有責任? 我們堅信香港必須實行「一國兩制」,珍借香港擁有的高度自治,但香港的高度自治權由中央賦予也是不爭的事實。香港要守護這個來之不易的特殊地位,不能只求中央克制,也要做好自己本份。特區政府與份屬施政盟友的建制派能力低下,固然自毀「港人治港」招牌;只懂沉溺於政治抗爭的民主派,何嘗不是在傷害香港社會的利益?

我們曾經呼籲建制派挺起腰骨,據理力爭維護香港價值,而非一味做政治附庸或無視社會矛盾的鴕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本來就是有能力也有權力化解內會亂象的人,如今卻躲在暗處逃避責任。對於泛民,我們也希望能夠承擔責任。香港絕對不應該繼續困在無意義的政治吵鬧之中。從政治現實看,無視香港憲制地位去挑戰中央底線,更是作繭自縛。隨着「兩辦」批評內會「拉布」,民主派打定輸數認為郭榮鏗會被DQ,最終若果中央出手,也只是再一次證明「一國兩制」裏「一國」為根。可是,中央每一次出手,泛民的從政空間只會縮窄,這並不一定是香港之福。難道當那一刻到來時,又再怨天尤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