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面臨刑事後果 成年人在做什麼?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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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宗刑事案件與反修例示威有關,涉及不少年輕人。有人心痛青年的大好前程毀於一旦,亦有人指控「廢青」被煽動。無論站在哪一邊,愈來愈多青年人面臨刑責,社會也必須正視,反思問題出在了那裏?

華仁書院去年12月發現土製炸彈,20歲IVE男學生被懷疑負責設計、分發及供應引爆炸彈的電路板,周二(21日)晚於秀茂坪邨家中被捕。其母曾落淚勸勿遊行,父則擔心兒子會有何後果。另一邊,兩名分別16及17歲青年被控於去年11月在上水掟磚頭,涉嫌導致食環署一名70歲外判清潔工疑被磚頭掟中,並延後證實不治。二人被控謀殺等罪名,周三已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被告分別16及17歲。(鄭子峰攝)

什麼是「青年問題」

被拘捕或起訴的青年曾否犯法,有何罪責,要待法庭釐清。但我們必須承認,自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運動以來,青年在社運中愈發「勇武」,將面臨法律後果。政府或建制派如果只懂將年輕人簡單理解為「廢青」,社運領袖或民主派只懂默許他們上街抗爭,甚至好像李柱銘那樣以被拘捕為榮,那麼「青年問題」只會無法解決,甚至更多人會犧牲前途。隨着愈來愈多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社會也應該提醒年輕人,雖有政治追求,但也不要以身試法。

在近因方面,政府當然應該聆聽社會訴求,特別是完善社會最關注的警隊監察機制。但在遠因方面,我們也要問,到底「青年問題」即是什麼問題?為什麼過去十年,青年在社會運動愈站愈前,成為社運的主體,甚至抗爭手法愈來愈激進?有些人以為青年被「洗腦」,或無法向上流動,所以走向偏激。但如果我們斷錯症,給青年貼上錯誤標籤,其實也會令問題愈來愈糟糕。

疏導青年訴求

香港教育大學社會學教授趙永佳等多名學者的研究顯示,青年的憤怒與躁動來自於公民意識與公民參與之間的失衡。這一代青年普遍成長於後物質時代,且加上通識課、國際化加速等因素,讓他們有著愈來愈強烈的公民意識和責任感。但香港的青年政策卻始終沒有跟上這種變化。梳理過往港府歷來的青年政策,就會發現,香港青年被視為問題、資源,卻從未被正視為可以參與到社會、政治中的一員。

歐洲、英國均有青年議會。前者完全由16至22歳的青年主導運作,後則亦由11至18歲的青少年組成,討論關心氣候變化、地區事務、政治議題等,讓青年的公民意識與公民參與有合法的途徑相配合。而反觀香港,不僅青年政策落後,青年發展委員會也淪為精英二代提供人脈交換、互助互利的平台;十億撥款不知去向,一人成團成本加倍,青年峰會或論壇,多為形式主義而缺乏實權等。既沒有解決青年的住房問題、就業問題、發展培訓問題等,亦為無法滿足青年人關懷、參與社會政治的需求。

青年人關心社會、有政治追求,當然是好事。但若然苦無渠道,或會以為上街抗爭是他們唯一選擇。過程中,有些政治領袖不懂引導青年,甚至默許他們逐漸採取違法手段,絕對是不要得的做法。不論是政府、建制派或是民主派,都應該明白堵不如疏的道理,幫助青年走出這種迷茫,朝着正確的道路尋求新的青年政策,為青年充權,而不是單純的鼓勵「勇武」或者把「廢青」推到我們的對立面。

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一個青年損失人生中本應最璀璨的幾年青春,是個人的惋惜,是家庭的痛苦,更是社會的損失。一個青年人沒有出路的社會,是一個沒有未來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