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佛誕連放四天 你有福消受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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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周四(30日)佛誕開始連同星期六日,打工仔應有四日連假可以慢慢休息。不過今年佛誕與勞動節相連,而佛誕假期不在法例要求之內,不少市民或許只得三日假放。而且今年疫境無情,四日假期過後,或許打工仔也未必有工可返。今年勞動節,只令人想起勞工權益缺乏保障。

(資料圖片)

佛誕放假並非必然

根據《僱傭條例》,除星期日外,僱主必須讓員工放取的假期一年只有12天,包括元旦、農歷初一至初三、勞動節等。普遍在日曆上以紅色標示的公眾假期,例如復活節、聖誕節翌日以及佛誕等,則不在《僱傭條例》的要求範圍之內。

香港假期一直分為「勞工假」與「銀行假」兩類,前者的12天假建基於《僱傭條例》要求,後者則源於《公眾假期條例》,即除了星期日外,上班族每年可享有17天公眾假期,所有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及政府部門均須遵守,至於私人企業是否跟從則屬自願性質。以周四的佛誕為例,員工可否放取假期仍視乎公司安排,「紅日放假」在香港並非必然。

去年12月,勞工顧問委員會上勞資雙方就假期平權問題仍然未能達成共識。常言道職業無分貴賤,但勞工假與銀行假一直未能平權,不少打工仔仍白白失去五天假期。自2017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今屆政府未有計劃劃一勞工假及銀行假後,假期平權未有寸進。羅局長是時候一改態度,由勞福局主動介入勞資談判。勞資利益本來衝突,例如假期平權、標準工時、最低工資,勞資討論往往自說自話。政府企圖單靠勞顧會化解勞資分歧,甚或想像資方會突然讓步,未免不乎現實。局方應切實為勞工階層出一分力,主動推動假期平權立法,而非坐山觀虎鬥,由得勞資雙方永遠各執一詞。

特首林鄭月娥在1月時亦建議法定假期日數由12日逐步增至17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但會否及何時成事仍待勞工顧問委員會商討。(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等到佛誕未見支援

佛誕不在《僱傭條例》內的法定假期要求之內,不少上班族一年少放四天假,未來固然需要改變。不過對今年的打工仔而言,或許有假可放已是萬幸。今年本港遭遇疫情,各行各業受到打擊,不少員工已被要求放取無薪假,甚或遭到解僱。歸根究柢,問題同樣在於勞工法例的保障有限,而政府臨時措施又未照顧到需要放取無薪假的僱員,僱主即使沒有財政困難仍可以在6月取得政府資助,但員工被安排放無薪的情況仍然無解。

一年容易又佛誕,市民或會回想起一篇網絡「潮文」,講述網民由聖誕一直等待,等到佛誕仍未有回音。情況好比今日特區政府,早前「派錢一萬」的措施政府預計七月起接受申請,政府第一筆「保就業」工資補貼將於六月發放。特首林鄭月娥在1月時亦建議法定假期日數由12日逐步增至17日,與公眾假期日數看齊,但會否及何時成事仍待勞工顧問委員會商討。佛誕已過,網民或許還要長按「F5」靜候政府佳音。近來本港確診個案連續多日保持個位數增長,雖然港人仍須保持警愓,但由此側面看來,或許市民要等到疫症過去才能得到政府的疫境支援。遠水難救近火,如何盡快將支援送到市民手上,是政府當下必須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