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擬棄禁煙草案 分拆審議可促禁煙成效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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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去年2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但這條旨在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的法規,迄今卻仍未完成立法程序。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暨法案委員會主席郭偉强周三(13日)認為,要在本年度完成審議工作「看來不切實際」,故將徵詢議員是否同意中止待績。不過,既然條例的原意是以保障民眾健康為首任,立法會亦可考慮改為「先禁電子煙、後禁加熱煙」來處理,避重就輕,以保過去的成果不會白白浪費。

有鑑於吸食電子煙和加熱煙的風氣盛行,食物及衛生局去年2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禁止本港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另類吸煙產品」,違者最高可被監禁半年和罰款五萬元。儘管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阮慧賢當時期望修訂程序須時約半年,但結果卻是事與願違。

加熱煙與電子煙之別

隨着草案在議會裡膠着,法案委員會主席郭偉强認為,要在本年度會期通過的機會微乎其微,並給予各議員一周時間,回覆是否同意中止審議。然而跨黨派議員對建議反應不一,如民主黨黃碧雲除了希望草案盡快通過,亦建議政府分拆處理電子煙和加熱煙;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和自由黨張宇人雖然均同意中止工作,但同時亦點出加熱煙和電子煙的規管爭議。

加熱煙和電子煙雖然同被當局例為「另類吸煙產品」,但由於兩者對身體禍害不一,使至規管上出現當下的爭議。一般來說,非燃燒煙草製品可分為兩類,一是電子煙,即靠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再通過加熱溶液傳送氣霧吸用;另一種則是較多港人吸食的加熱煙,即是經電子裝置高溫加熱煙草,而非傳統的燃點式香煙。

即使各種另類吸煙產品對身體同是百害而無一利,但程度之別亦足以影響法規的鬆緊程度。據立法會的綜合研究報告指出,電子煙所含的尼古丁,「足以令心跳加速和令血壓的收縮壓及舒張壓上升」,故「或會對體質易受影響的人」,「構成額外風險」,另外更有「中度證據」顯示,「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有較多咳嗽和氣喘,哮喘加劇的情況亦較多」,而美國近年亦多了疑似因吸食電子煙而誘發的死亡案件,健康風險不容忽視。

電子煙爭議不大

爭議較大則落在加熱煙的風險。自2014年於日本推出後,雖然已有研究證明加熱煙同樣含有傳統香煙的有害成分,如尼古丁、一氧化碳和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但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測試,加熱煙氣霧中選定的有害物,卻較傳統香煙的煙霧為少。另外,縱然目前鮮有聽聞由加熱煙誘發的死亡案例,但部分原因卻是因為推出市場不久,使至研究數量有限,故不能隨便判定加熱煙較傳統香煙「安全」,只能確定較電子煙的風險為低。這才是爭議所在。

有鑑吸食的另類吸煙產品的人數,近年有明顯上升趨勢,港府和立法會議員的當務之急,是要修補法律的漏洞,保障民眾健康。由於當前爭議主要集中於加熱煙,而非電子煙,故分割處理或許是保住成果的必要手段。長遠而言,雖然本港的吸煙人口過去廿年穩步下跌,但處理另類吸煙產品只是向前踏出的小步,未來港府仍要提出長遠的藍圖、時間表和政策,以實現「無煙城市」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