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公路不停車繳費早應落實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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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本周二(15日)向交通諮詢委員會匯報不停車繳費系統的落實進度,政府將於2021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預期於2024年初分階段在政府收費隧道和青沙管制區推行。
香港自動化道路收費進度落後於其他發達城市,不論是不停車繳費系統還是擠塞徵費,在坊間討論多年,只是政府拖泥帶水,遲遲未能成事,平白浪費道路使用者的光陰。

不停車繳費系統是指司機使用收費隧道時,無須於收費亭停車或減速,而是利用繳費貼和自動車牌識別技術遙距付費,收費在已經綁定的銀行或信用卡戶口扣除。此措施的好處有四,一是減少在隧道口擠塞,二是減少駕駛者因為切線往不同繳費通道而引致意外的機會,三是騰出道路空間作巴士轉乘站等用途,四是借助感應收費技術智能化收集交通數據。

交諮會主席張仁良(左)指,不停車繳費系統計劃能讓車輛繳費更有效率。(黃詠榆攝)

其實,系統落實進程已經一再推遲。近一點說,本來政府在2019年初預計今年第三季起向新登記和續牌車主免費派發車內感應器,但至今仍未開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固然推遲了進程,另一原因相信是政府2019年10月宣布原為應用試點的將軍澳藍田隧道變為免費,新技術應用不再迫切,延緩了派發時間。

自動化道路收費 早在40年前試行

回望遠一點,自動化道路收費已在糾纏了香港社會近40年。早在1983年,政府已針對街道擠塞狀況,在中環、金鐘一帶試行電子道路收費,但因市民反對而沒有進一步研究。回歸後,政府三度研究針對擠塞的道路收費,在中環、灣仔一帶設電子道路收費區。頭兩回也無疾而終。當時官員分別認為當時措施有助控制私家車增長和減慢擠塞狀況,以及社會欠缺共識和經濟條件欠佳,放棄建議。結果,1990年代發展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就局限於政府道路和隧道收費,而且相關技術在1998年後就沒有改進。

事後證明政府錯判形勢,單計私家車量,今年10月已達57.45萬架,比2006年底升近六成,同期道路長度僅增加7.26%。不論快速公路還是街頭巷尾,塞車也愈趨嚴重。那邊廂,不少駕駛者不滿快易通電子道路收費系統不便充值和收取行政費,寧願現金繳費,政府到2017年中才擴展繳付方法,姍姍來遲。

最新一回電子道路收費研究,是乘着智慧城市藍圖的大理念,把擠塞徵費和不停車繳費系統一併研究。政府早前決定使用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偵測車內感應器及自動車牌識別系統(ANPR)識別車牌,技術問題不大,更關鍵問題是如何令收費制度公平,以及回應民眾私隱憂慮。既然技術愈來愈成熟,政府在隧道實施的收費制度,沿用按車種分類收費。至於繁忙道路實施擠塞徵費,則可按進出收費區的距離或時間收費,鼓勵司機縮短逗留收費區時間。

青嶼幹線早前實施雙向收費,一度引起混亂。(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政府須回應私隱憂慮

當然,社會不應低估彈性、精準收費的難度。新加坡在2014年探索按距離收費,原訂於今年趁升級至用全球定位系統運作之時實施,但首先升級計劃延至2023年,而落實按距離收費也遇上難題,例如系統未及穩定,未及運算大量行車數據等。話雖如此,既然香港起步遲,大有條件展現後發優勢,研發更先進的技術。

私隱是駕駛者另一關心要項。就政府道路隧道而言,改變收費模式對收集個人資料範圍的分別不大,畢竟現行快易通系統也備存個人資料,不當轉移資料是違反私隱條例。在繁忙道路實施電子道路收費則是新事物,不少人擔憂營辦者和政府會掌握駕駛者行蹤,官員則或多或少憂慮重演去年修例風波期間破壞智慧燈柱。政府過往承諾系統只會拍攝車牌不會拍攝駕駛者,資料會保留30日用作處理收費爭議,而營辦商不會接觸車主個人資料,一切符合私隱條例。這些保障均為可取。當然,政府有責任更詳細解釋系統運作,以釋司機疑慮。

電子道路收費涉資料收集,80年代港人曾因私隱理由反對實施。(資料圖片)

香港的道路基建和公共交通網絡在世界公認優秀,偏偏在道路收費和解決擠塞問題卻落後同儕。政府必須急起直追,莫再蹉跎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