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員工疑過勞死 勞工權益如何保障?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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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人滿懷期待地迎接新一年的到來時,內地電商巨頭拼多多一名23歲女員工卻在12月29日凌晨一時半加班後,倒在零下二十多度的烏魯木齊街頭,無法等來新一年的來臨。

拼多多是電商行業的一匹黑馬,三年上市,五年市值突破千億,但公司效率背後是對員工苛刻的工時要求。這包括了比「996」更嚴苛的晚上11點下班,每月休假兩天,遲到一分鐘扣除三小時工資等。

網傳拼多多知乎官方賬號發言截圖。

內地勞工保障未能上行下效

內地勞動法寫明「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對加班補償有明文規定,但有關加班和加班費的勞資糾紛往往需要員工承擔舉證責任,提供考勤紀錄、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錄像、證人證言及加班時所做的工作的書面紀錄等,讓客觀舉證變得相當困難,更不用提有不少員工迫於壓力簽下「自願加班」等協議。

不但法例難以貫徹,內地社會也似合理化甚至美化這種現象。例如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提出「996」是福報,而拼多多的官方帳號對此次員工過勞死的回應稱「你們看看底層的人民,哪一個不是用命換錢」,言辭之間均是對此的不以為意,習以為常,甚至說「這是一個用命拼的時代,你可以選擇安逸的日子,但你就要選擇安逸帶來的後果,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努力的。」言下之意毫無對公司過長工時的反省,甚至將此美化為「努力」。

香港工時規範 不為而非不能

有八小時工時規管立法的內地尚且如此,更不用標準工時尚未設立的香港。與內地企業美化剝削,扭曲奮鬥定義異曲同工,香港資方對於保障勞工健康與權益的標準工時設立亦有諸多推搪的藉口。比如商界有意見認為有的工作工時難以衡量,例以教師工作為例,由於老師的工作時間不僅在課堂上,工時因此無法統計及規管。但實際上目前不少地區已為教師的工作時數作出規定,英國便訂明21種非專業的行政工作不應由教師長期擔任,限制老師工作時數上限和教學備課的時間比等。也有僱主代表認為標準工時會削弱企業競爭力及靈活性。然而依靠企業自覺的理想雖好,卻實難實踐,畢竟企業延長僱員工作時間的成本和代價太低,而收益巨大,我們難道要把對員工的保障指望於資本家的善心上嗎?

香港不僅資方藉口多多,政府也節節退守,未能成為打工仔的保障與後盾,使得香港工時保障同樣成疑。2012年勞工處公布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港府以「合約工時」替代標準工時。現屆政府更再退一步,改推工時指引,由11個行業先行,包括飲食、建造、物管、清潔業等,效力成疑。

黃錚:拼多多創始人(網絡圖片)

勞工不是資本家斂財的消耗品,而是一個社會長遠穩健發展的財富,更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政府必須修正勞工市場的不足,在法律上賦予勞動者切實可行的權力保障,才能構建健康勞動市場,令社會穩健地發展,才能體現對人之作為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