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增加印花稅不必然減少交投量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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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2021/印花稅】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三(24日)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計劃上調股票印花税税率由現時買賣雙方按交易金額各付0.1%,提高至0.13%。午後港股跌幅擴大,港交所曾瀉逾一成,跌穿500元。

現時香港的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比例為買賣雙方各付0.1%,亦即《印花稅條例》第19條及附表1規定:「任何以主事人或代理人身分完成香港證券的售賣或購買的人……須隨即製備及簽立成交單據」,並就該單據加蓋印花和繳納等同於代價款額或代價於成交單據簽立當日價值0.1%的印花稅。根據最新一期《稅務局年報》,2019/2020年度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約為332.31億港元,佔同年整體稅收的10.95%。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資料圖片 / 鄧倩螢攝)

上調印花稅率支持庫房

打從回歸以來,香港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便不斷下降。1998年3月,臨時立法會通過《1998年印花稅 (修訂) 條例草案》將其稅率由0.15%改為0.125%,2000年4月首屆立法會通過《2000年收入條例草案》進一步降至0.1125%,到2001年7月第二屆立法會又通過《2001年收入(第3號)條例草案》再減至現時的0.1%,而其間兩次法案委員會會議均無人注意減少印花稅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影響。

隨着近年港府庫房壓力增加,坊間對增加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呼聲也愈來愈多。早在去年9月,新民黨主席、香港島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施政報告建議書中已經提出「考慮修改《印花稅條例》中的附表1,上調股票買賣印花稅」的建議,而在上月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書亦提出要「調高股票交易印花稅」,其後又在報章撰文及接受專訪稱該建議是出於「能者多付」原則。

外國課稅未必壓抑交投

反對增加股票交易印花稅者往往稱香港現有買賣雙方合計0.2%的稅率已經高於其他國家,但事實上一些證券交投暢旺的地區有關稅率並不比香港低,例如英國現行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就高達0.5%,而法國的證券交易徵費雖然一般只有0.1%,但對大額或房地企業相關股份的轉讓卻會收取3%或5%的稅項,甚至連鄰近香港的台灣亦有以「證券交易稅」名義對公司發行股票課稅0.3%。

倫交所是全球固定收益和貨幣市場的領頭羊。(路透社)

增加股票印花稅的討論已蘊釀一段時間。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早前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加印花稅不會影響到民生,而你也不會因為增加印花稅而不去炒股票;你只是覺得股票市場值得投資的、你覺得有機會賺錢,你便買。如果政府需要增加收入,這個並非壞的主意」,但以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及其他業界組織為代表的一群人,卻依然堅持增加印花稅會對股市交投帶來沉重壓力,執意反對有關建議。

但外國的經驗告訴我們,上調印花稅對於交投量的打擊作用不如某些人所言那樣誇張持久。像是英國印花稅曾於1974年5月增加一倍,同年倫交所交投金額、宗數減少了26.1%和20.6%,但當年原本就正值金融風暴時期,淡市更多只是延續前一年的跌幅,而且次年隨即暴升完全收復失地;反觀英國後來再在1984年4月將稅率下調回去,當年交投金額、宗數分別僅增加32.6%和5.2%,升幅比較前後兩年升幅都少得多,正好表示增減印花稅對交投量影響規模及持久性皆不如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