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爆疫被揭換氣量不足 食環署須嚴肅檢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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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潮食館出現新冠病毒感染群組,政府專家顧問袁國勇判斷爆疫原因之一是鮮風輸送量僅為申請牌照要求的三分之一,令病毒容易短距離空氣傳播。充足供應新鮮空氣是食物環境衞生署發牌給食肆的其中一項條件,該店違規固然有責,但店舖經營一段時間才被揭換氣量不足,署方必須檢討審批牌照及例行巡查有否漏招。

食環署在審理食肆牌照申請時,須要求食肆滿足衞生和通風規定。再者,自疫情蔓延起,政府和醫學專家多番促請食肆提高室內換氣次數至每小時最少六次,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食環署在去年10月亦推出換氣量自願申報計劃,讓食肆申報換氣量達標,可見署方對食肆通風量要求上心。

袁國勇指,K11 MUSEA名潮食館送風量只及設計的三分之一。(林頌華攝)

食環署有否檢查通風量?

但是,袁國勇指出今次涉事店舖內的輸送空氣管道窄,降低鮮風輸送量。由於商場和食館均只開業一年多,喉管設置應無重大變化,意味着食肆不符通風規定已有一段時間。再者,食環署回覆媒體查詢時透露在今年1月至今曾兩次巡查該店,並未發現店舖違反法例第599F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但沒有回應有否針對通風要求檢查。可以推測,署方即使更警覺食肆的通風要求,前線職員卻沒有在意。

前線職員沒有在意,或許因為達到通風要求的食肆不多。有食肆工程業人士指,食肆舖位格局會限制通風設計和抽風量,例如樓底矮或者天花橫樑過多。連新式且願意花錢裝修的食肆也不符牌照要求,若果食環署職員按規例執法,可能更多食肆會受罰,牽連甚廣。

現時餐廳每人每小時得到的新鮮空氣不少於17立方米,有食肆東主和測量師表示這等同一般食肆每小時二至四次換氣量。若無誘因或者新增法規,食肆無動機滿足更嚴格的每小時換氣六次要求。事實上,自願申報計劃推出至今,只有41間餐廳和四間小食店申報換氣量達標,只佔全港逾1.2萬家持牌食肆的極少數。

有專家指出,本港食肆應該改善通風,每小時最好換氣6次。 (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員工、顧客、政府皆有責

然而,通風設施難達要求不是規避法例的藉口。食環署因應名潮食館爆疫,收緊食肆運作要求,在4月底前要設「執枱專員」和規定每小時六次換氣量。因應業界表示難達要求,署方留有替代方法,即食肆設置符合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毋庸置疑,疫情重挫飲食業生意,而增加防疫要求定會進一步增加人手、設備和電費等營運成本,令食肆百上加斤。雖然如此,通風要求其實對食肆相當基本,即使疫情結束,食肆也應保持店內空氣流通,顧客感受到店舖舒適不焗促,自然更樂於光顧,店舖今天付出了成本,將來會有回報。

當然,食肆盡了衞生責任,員工、顧客也要配合,有病要留家休息,經常保持手部衞生,多用「安心出行」記錄到訪地方。至於政府,除了調查為何忽視名潮食館換氣量不足外,也要在新衞生規例實施後加緊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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