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鎮壓最血腥的一天 國際社會亟需真正合作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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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的反軍事政變示威持續,當軍政府於周六(27日)大肆慶祝軍人節同時,全國各地街頭上卻是子彈橫飛,四處火光熊熊,平日的民居就像戰場一般。據當地媒體報道,截至當日晚上已確認有至少114名平民於44個城市被殺,再破2月1日軍事政變以來單日死亡人數最高一日,當中更包括不少兒童。有報道便指有軍人闖入曼德勒一名五歲男童家中向他頭部開槍,又有七歲男童站在家中窗前時被狙擊手擊斃。大城市仰光、曼德勒亦傳出有軍警大規模洗劫民居,四處縱火更槍殺前來救火的民眾。

如此令人髮指的暴行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譴責,美國、英國、日本、韓國、澳洲、加拿大、德國、希臘、意大利、丹麥、荷蘭、新西蘭12國防長發表聯合聲明,譴責軍政府屠殺民眾。美國總統拜登亦首次開腔,形容事件「非常駭人聽聞」,國務卿布林肯更斥責軍政府正施行「恐怖統治」。聯合國防止種族屠殺特別顧問恩德里圖與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發表聯合聲明,要求軍政府立即停止其有責任服務或保護的人民。然而如此重重複複的一紙聲明,究竟對緬甸人遭軍政府恐怖大屠殺的處境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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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報告未起作用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調查員安德魯斯便提出,光是譴責和關注的言語對緬甸民眾來說,坦白說根本沒用,目前處境是軍政府對他們展開大屠殺。單單是發表蒼白無力的聲明根本對軍方構成不了任何壓力,甚至是對軍方領袖及其家屬實施制裁,亦根本威脅不了對方。有人指由於聯合國安理會內中俄支持緬甸軍方,令國際社會無法對之作出有實質意義的行動,然而正如安德魯斯所言,就算不能經安理會處理,仍可舉行國際緊急高峰會,並切斷軍政府資金來源以及實施武器禁運。

事實上聯合國的無能早已為人詬病,自其成立以來的國際維和行動便礙於美蘇冷戰格局而屢遭阻滯,較為成功一次例子僅為1950年因朝鮮南侵韓國爆發韓戰,聯合國安理會通過《83號決議》組織聯合國軍軍事介入。而其之所以通過,也是由於蘇聯不滿中國的聯合國席次由中華民國代表,而非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而杯葛安理會會議而陰差陽錯造成。而當蘇聯懂得利用安理會的否決權,而北京亦於1971年取代台北成為聯合國成員,聯合國安理會的國際維和能力亦因會損害美蘇的利益而大大削弱。

蘇聯倒台冷戰結束後,聯合國方始被賦予更大的維和責任,1992年聯合國成立維持和平行動部,大幅增加維和部隊編制,1991年至1994年維和部隊執行的任務超級過去45年的總和。然而由於聯合國的維和行動多少仍要取決於大國的積極程度,1994年盧旺達以及1995年波斯尼亞大屠殺便為聯合國維和行動的重大失敗。而緬甸軍方近年於若開邦向羅興亞人進行種族清洗,聯合國儘管發表多項報告批評當地的人權狀況,其將經濟發展、人道救助作優先的靜默外交,根本對改善當地人權狀況起不了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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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成中美角力場

隨着緬甸軍政府的屠刀從朝向羅興亞人轉向自己緬甸人,聯合國若不改變以往針對羅興亞人種族清洗的失敗做法,世界難免擔心再次眼白白目睹盧旺達及波斯尼亞的歷史重演,而只能袖手旁觀。然而隨着中美兩強爭霸的格局浮現,聯合國勢必成為中美之間的角力場,可達成共識執行維和任務的空間亦勢將大減。如此聯合國的權威亦更加受到質疑,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更加質疑聯合國本身的價值,直指人權理事會成為侵犯人權國家的避風港,甚至退出理事會。

儘管現時的拜登政府聲稱尊重國際多邊合作及規章制度,並重新加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但始終未能為聯合國長年在大國博弈下難有作為的根本問題,提供實質的解決方案。假若無法有效執行維持世界和平、捍衛人權的《聯合國憲章》精神,如此一來聯合國如此巨大的官僚體系及維和部隊本身存在的意義,也自然成為疑問。而當國際社會有如此大道德驅動及能量,仍未能遏制如此暴行,那麼再多的國家、再多的聲明,對於在軍政府鐵蹄下被殺害、被焚燒的緬甸人民來說,也不過只是可笑的偽善罷了。